手记 | 153亩边角地和坑塘终于交回来了
11月30日,河南省西华县聂堆镇轩那行政村的村室里,一场村组集体土地发包会正在这里热闹地进行着。
“经过党员群众代表商议,确定南北河东坡地块租金是每亩每年100元。三组村民轩东营愿意承包0.46亩,交5年租金230元。还有其他人愿意承包不?”村支书轩新乡负责主持发包会。
“地的事儿解决了。有党员和村民见证,还签了合同、交了租金,这下大家心里都没了意见。”轩东营指着合同上的村委会公章对我们说。
“能为你们解决问题,我们也很高兴。”看着眼前的场景,我也露出了微笑。
在前期的巡察村居工作中,我们巡察组发现轩那行政村问题矛盾集中、信访苗头较多,多个信访件均涉及同一个问题——村组集体土地被侵占。
县纪委监委在处置问题线索的同时,决定派出工作组解决问题矛盾、化解信访苗头。11月4日,我们来了到轩那行政村。
“只见有人占着组里的地栽树挣钱,没见交过租金。”
“村北头河滩边儿上的地是公家的,也有人白占着。”
“有的党员占着公家地,也不掏钱,好些年了吧。”
在党员群众代表座谈会上,大家七嘴八舌地发表意见,关注的焦点集中在村组集体土地被侵占问题上。
“村里房前屋后、沟渠河滩、坑塘周边,有一些不方便耕种的边角地和荒片地,确实属于村民组集体土地。记得当年的村委班子商量的意见是,小块地闲着也是闲着,种几棵树留着自家盖房用,不算啥事。”老党员轩天成说。
“几十年过去,被占的土地越来越多,群众的意见也越来越大。之前,我们想过把土地收归集体。可是时间久远,牵涉的户数又太多,法不责众之下也只能作罢。”言语间,村支书轩新乡有些无奈。
随后的几天,我们召集村党员和干部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组织学习讨论村居干部违规侵占、处置集体资产典型案例,为全村党员佩戴党徽、带领他们重温入党誓词。邀请县司法局普法志愿者送“法”进村,为村内党员群众宣讲土地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从思想上扭转错误认识。
“在今天的干部、党员和群众代表会上,大家一致同意全部收回被占用的集体土地,再由本村村民进行承包。可是,收回占用土地、补交承包费用,先从谁那里做工作呢?”晚上的组内例会上,我们正在讨论寻找突破口,忽然看到二组党员王艳军站在门外。
“参加完警示教育会,我翻来覆去想了好几天,还是决定要找你们承认错误。”
原来,此前王艳军与时任村支书口头达成协议,以每年50元的价格承包村西头的一个小坑塘。后来,他看着村里有不少人占地都不交租金,也逐渐产生了公家便宜不占白不占的想法,从2008年起不再交纳承包费。
“我知道自己犯了错,愿意接受处分,也愿意带头退地、补交承包款。”王艳军诚恳地说。
“党员的一言一行群众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作为党员,你的行为看似占了公家便宜、得了个人利益,实则放松纪律要求、破坏了党员队伍的形象。这笔账,并不划算啊。”了解情况后,我们向王艳军讲明了其中的利害关系。后来,经过向县纪委监委请示报告,鉴于王艳军能够主动承认错误、如实说明问题,我们最终决定对王艳军作出诫勉谈话处理。
在王艳军带头改错纠偏的带动下,轩那村153户村民纷纷主动退还集体土地和坑塘共计153.8亩。村委会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将收回土地和坑塘重新议价发包,收取的承包款将持续用于改善村容村貌和村内基础设施。大家都说,这下,边角地和小坑塘终于算是被“安排”得明明白白了。
我们还帮助村“两委”健全完善了村务公开、村民议事、集体资产管理等多项制度机制,引导形成党员干部“事务按规矩办、工作按制度干”的良好风气,彻底解决了这一多年来的遗留问题。(河南省西华县纪委监委 张伟涛 || 责任编辑 于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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