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2021】武威:铁纪护航乡村振兴
2021年5月,在甘肃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武威市纪委监委荣获“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2021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大处着眼、细处着手、远处着力,抓紧抓实过渡期专项监督,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165件,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542人,党纪政务处分130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做实过渡期监督需要出台哪些措施?年初,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深入县区蹲点调研、“解剖麻雀”,找准监督的着力点。
在此基础上,市纪委监委制定《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监督工作方案》《市纪委监委开展专项监督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清单》等,明确各层面重点任务和职责分工,严明纪律要求,狠抓工作落实。
“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用足用好5年过渡期政策,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3月下旬,市纪委监委一对一约谈县区党委书记,集中约谈各县区43名党政班子成员;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同步对46个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和182名班子成员谈话提醒,传递责任、传导压力。
聚焦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强化专项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各项任务落实落细的有力抓手。市、县区纪委监委紧盯项目实施、资金发放、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接续压茬推进各项专项监督工作。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确定10个乡镇、2个街道、24个村试点,组织监督检查46次,发现问题33个,全部反馈督促整改。组织村监委会主任交叉检查439个村、社区,发现问题890个、线索2件。部署开展“四项资金”问题专项整治,督促市直主管部门整改问题184个,建立健全制度14项。天祝县探索开展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交叉检查工作,成立2个检查组对2个社区开展交叉检查。
“要持续保持严查高压态势,坚持大腐小贪一起查,敢于斗争揭盖子,对专项治理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把巩固拓展和有效衔接资金当作‘唐僧肉’捞一把的,要重点查、优先查……”2021年9月,在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调度会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孙光慧表示。
市纪委监委完善乡村振兴领域信访举报台账动态更新制度,采取发函、听取汇报、审阅案卷、检查督促等方式加强交办督办,推动乡村振兴领域信访举报及时规范受理办理和处置。对2018年以来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 “大起底”,梳理问题线索3989件,梳理未办结问题292件,督促相关承办室组和县区纪委监委加快办理进度,确保按时清零。
“2017年2月至2019年9月,古浪县黄花滩镇富康新村党支部书记胡丛峰与村委会主任王选、文书李能泽利用职务便利,将群众的养殖暖棚、日光温室自筹款和补助款等专项资金用于吃喝、村务开支等。胡丛峰、王选、李能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3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市县纪委监委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
2021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群众反映的“急愁难盼”问题,严肃查处了凉州区谢河镇新路村党支部原书记黄文胜,民勤县东湖镇维结村党支部原书记任振龙、村委会原主任赵之福等一批啃食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
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综合运用案件通报、编印警示教育读本、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据统计,2021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393份,编印警示教育录5000余本,通报典型案例58批次126件。(供稿 余俊强 编辑 王彬 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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