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关注 | 揭开靠企吃企隐身衣
福建省厦门市纪委监委紧盯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着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严查国企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靠企吃企”问题,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纪律保障。图为厦门市海沧区海发集团纪委走访一线了解有关情况。 邱诗昆 摄
4月24日,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王晖被通报接受审查调查;4月20日,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原工会主席张帆被通报接受审查调查;4月1日,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胡群被通报接受审查调查……连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多名国企领导干部接受审查调查消息。
国有企业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一段时间以来,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背靠企业资源,利用手中职权大搞权钱交易,成为“靠企吃企”、损公肥私的“蛀虫”,教训十分深刻。
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要求,持续深化国企反腐败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方面紧盯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着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另一方面持续加大惩治力度,严肃查处部分国企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靠企吃企”问题,并以案为鉴督促整改。
个别国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企业业态多元、资金密集、商业往来频繁等特点,在国有资产资源资金上大做文章
梳理近年来被查处的国有企业“靠企吃企”案例,其腐败问题背后往往存在一个共同点——在国有资产资源资金上大做文章,利用企业业态多元、资金密集、商业往来频繁等特点,为违纪违法行为穿上“隐身衣”。
有的通过关联交易谋取私利,在工程建设领域内外勾结,规避招投标,将工程直接安排给亲属或特定关系人。例如,浙江省杭州萧山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叶利民,明知其配偶邵群英、弟弟叶晓民控制的杭州创都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参与路桥公司的工程招投标,不仅不予制止,还利用职务便利,参与该公司承接路桥公司8个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分包形式的确定、施工单位选定审批,工程量合计超过1920万元。
有的虚报财务成本,把公司财务当“自家账房”。例如,重庆市忠县蓝天环境有限公司原经理李祥把国有企业视为“自留地”,把清漂等专项经费当成自己的“钱袋子”。他擅自决定和安排蓝天公司工作人员,通过虚增清漂工人数量、虚增垃圾转运数量、虚增项目工程量等方式,先后80次套取清漂专项资金、财政资金和公司经营性收入达308万余元。
有的钻制度和监管漏洞,将国企改制变成侵吞和瓜分国有资产的机会。例如,海南省儋州市某国企原总经理谭国有在公司关停改制期间不经主管部门批准,不经评估机构评估作价,擅自将公司126余亩土地以379万余元价格低价卖给私营企业老板郑某,并倒签协议时间以掩盖低价处置国有资产的事实,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达7000余万元。
为了掩人耳目,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利用期权、“白手套”等隐蔽手段,大搞利益输送。
“我在承接清江浦区的定向融资业务后,就与熊紫文约定,将备案金额的2%作为好处费送给他。后来,他提出要延期支付好处费以规避风险,我就以自己和家人的名义,帮他购买了期限为三年的定融产品。产品统一由我代为保管,以后等到他需要的时候再直接兑现给他。”日前,在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国资管理暨国有企业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播放了由该县纪委监委制作的警示教育片《权力迷途》,其中提到的反面典型人物熊紫文,正是淮安市清江浦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
“这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属于在职国企一把手‘靠企吃企’、大搞‘期权腐败’的典型案例。”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经查,在行贿人高某某拟发行的定融产品利率和承销费均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情况下,熊紫文利用职权个人决定同意由高某某承接清江浦城投公司定融业务。在熊紫文的帮助下,高某某先后承接了清江浦城投公司定融业务16个,备案金额累计57.2亿元;而他本人也收受了好处费1100余万元,这些好处费以及相应的孳息全部由行贿人高某某代为保管。最终,熊紫文涉嫌受贿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众多案例表明,“靠企吃企”行为将导致严重的后果。“不仅会腐化国企人员,损害国企声誉,侵蚀国企的健康肌体,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而且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恶化社会治理环境,进而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动摇国民经济的坚强支柱。”福建省福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周建国告诉记者。
“靠企吃企”手段花样翻新,并呈现出腐败主体年轻化等特点
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反腐败工作。近年来,国有企业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了一批国企“蛀虫”,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治理腐败效能不断增强。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任铿看来,国有企业承担着提供公共服务和保障职能,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群体庞大,人员构成也相对复杂,再加上国企经手的项目多、资金量大,一旦发生贪腐行为,很容易受到外界关注。”
为了逃避监管,少数国企党员领导干部在腐败手段上不断“花样翻新”。任铿介绍,其主要特点是隐蔽性更强,如利用与本人无亲属关系的人员进行违规违法操作,谋取私利;以考核制度为掩盖,以普发奖励、激励为形式,谋取个人大额“奖金”,等等。
“目前‘靠企吃企’在形式上,主要表现出以下特点:一是主体呈现年轻化的发展态势,如我委查办的某国企工作人员陈某、杨某等年龄均在二三十岁,均为刚走上管理岗位的年轻干部。二是涉案金额巨大,目前我委办理的国企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中,很多案件涉案金额在百万以上。”杭州市西湖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许腾翔告诉记者。
多名办案人员表示,“靠企吃企”易发多发存在多方面原因。一方面,“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在国企中仍然存在。一些国企领导更注重企业经济效益,对于思想政治学习、世界观改造方面容易懈怠;由于从事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工作,容易受到各种诱惑,也更容易滋生蔓延拜金主义。
另一方面,制度上的漏洞、监督体系上的不完善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企业是经济发展中最活跃的‘细胞’,是营利性的组织,直接掌握着大量的经济资源,产生大量的经济效益,而企业的管理需要一定自主性,企业的管理制度、监督制度是否科学合理高效,与遏制‘靠企吃企’现象有重要的关系。”杭州市萧山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陈天说。
治理“靠企吃企”等腐败问题,要从完善内控制度,加强“一把手”监督,加强内外监督通力合作等方面多管齐下
“‘靠企吃企’的廉洁风险长期存在,且日趋隐蔽。”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表示,“靠企吃企”之所以易发多发,其原因还在于监督监管乏力。
监督力量不足。“国企往往系统庞杂、业态多元、人数众多,相对来说,日常监督工作也会面临精力不够、人手不足等困境,二级三级单位尤其容易成为‘漏网之鱼’,给了一些人可乘之机。”杭州市拱墅区纪委监委干部王云桦说。
对“一把手”监督不够。“一把手”在国企具有重要话语权、裁量权、决策权。一个项目该不该做、怎么做、和谁合作、给多少经费额度,“一把手”往往是关键因素。在一些二三级企业,甚至存在董事长、总经理缺位或一人“双肩挑”的情况,导致“一言堂”问题突出,“靠企吃企”却不易被发现。
窝串现象突出。浙江省建德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胡平表示,从相关案件的分析来看,受人员管理、制度规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结伙作案成为该领域职务犯罪的一个重要特点,如国企人员与外部工程项目人员里应外合勾结作案、国企管理人员与下属串通作案等。
多名纪检监察干部建议,要从完善内控制度,强化人员管理,加强“一把手”监督,加强内外监督通力合作等方面多管齐下。
周建国表示,要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严把选人用人关,用好轮岗交流、任职回避和任期制等制度,落实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监督。
“在监督执纪部门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可发挥好大数据监督平台的作用,通过加强数据碰撞、舆论监测、平台预警的方式了解国有企业党员干部相关问题。”许腾翔建议。
王云桦认为,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聚焦国企运营过程中的资源集中点、寻租风险点、问题频发点,从经营决策、资金管控、财务管理、市场准入、客户管理以及法律风险等方面做出更为细化的规定,杜绝“牛栏关猫”的情况出现。
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着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以案促改促治
今年2月,国家监委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办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渎职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并正式印发施行。
《意见》是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准确把握和处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渎职犯罪案件,严肃查处“靠企吃企”“影子公司”等突出问题,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有力有效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针对“靠企吃企”行为日益隐蔽化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着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紧盯工程建设、国企混改、境外投资等重点领域,项目审批、改制重组、采购营销、产权交易等关键环节,把“关键少数”作为重点,严肃查处“靠企吃企”、利益输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等违纪违法行为,精准惩治“影子公司”“影子股东”等隐性、新型腐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电网公司纪检监察组搭建反腐败协作平台,推动成立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公司总部相关部门沟通情况、通报问题,推动形成监督合力。加强与巡视、审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不断深化运用与审计、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的问题线索共享、处置会商机制。2021年以来,国家电网公司系统通过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占线索总量的45.5%,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
在持续加大惩治力度,严肃查处部分国企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靠企吃企”问题的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及时进行总结,深化以案促改促治。
近日,山西省大同市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全市国资国企系统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1000余名干部接受教育。大同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市国资委原党委书记、副主任柴毅,平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总支书记、董事长王开龙等10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参会人员集中观看了市纪委监委以全市国资国企系统部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为素材制作的警示教育片《鼠祸》。为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大同市要求全市国资国企系统、工程建设等领域各级党组织深刻汲取教训,开展自查自纠,督促检视党的建设情况、检视“关键少数”、检视经营管理情况,针对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将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针对此前查处的淮阴区教体局下属淮安市求实公司“靠企吃企”案件所暴露出的问题,淮安市淮阴区纪委监委向区委教育工委、区教体局制发纪检监察建议,要求加强招投标、项目建设、大宗物资采购、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的制度建设,做实以案促改工作。
全面从严治党没有特殊,国有企业不能例外。持续整治“靠企吃企”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以新思路新举措破除“障眼法”,严防“蛀虫”作祟,以铁的纪律助推国有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李云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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