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五年|酒泉:巡察利剑展锋芒 发现问题18541个
5年来,累计组建332个巡察组,组织开展巡察75轮,巡察党组织1228个,实现了全市巡察监督全覆盖。
市县两级巡察共发现问题18541个,向有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759件。
全市巡察反馈问题完成整改13174个,整改率98.69%。
......
一连串数字,晒出了酒泉市委全面开展巡察工作的成绩单。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酒泉市委巡察工作始终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巡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切实扛牢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坚持守正创新,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政治监督作用充分发挥,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酒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
坚守定位 做到“两个维护”
巡察监督是市县党委管党治党的利器,党委不发力,巡察就无能为力。
为深化思想认识,把准政治方向,酒泉市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及省委关于巡视巡察最新精神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全面安排部署,做到应学尽学。市县党委常委会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部署和新要求,切实统一和深化思想认识,始终把准把牢巡察政治方向。
酒泉市委巡察监督工作挂图作战推进图。
为靠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酒泉市明确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被巡察党组织,以及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等部门的具体职责分工。市县两级党委书记作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5年来,市县两级召开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巡察工作54次、点人点事167件次,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124次,党委书记听取巡察工作汇报112次,对巡察工作作出批示182次。
酒泉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构建党群干群关系“连心桥”,相继开展教育、医疗卫生、人防、食药、科技等多个领域的专项巡察,先后发现并推动解决安全饮水、村容村貌、交通基础设施等民生领域问题600多个,推动解决行业、领域共性问题1300多个。编制《酒泉市巡察典型案例库》,编录巡察典型案例200余个。
“多剑”齐发 深化“政治体检”
巡察的本质是政治监督,是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
酒泉市紧盯重点任务目标,科学合理统筹规划,制定《酒泉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为全市巡察工作指方向、定目标、明任务。
酒泉市扎实开展常规巡察,纵深推进巡察监督。对全市应巡尽巡党组织全面摸排,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科学制定巡察方案,明确巡察监督重点,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特别是“一把手”等关键少数,认真分析被巡察部门单位行业特点,紧扣权力运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政治体检”。
精准开展专项巡察,切实用好巡察利剑。酒泉市紧盯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 2017年围绕城乡综合整治开展专项巡察,打通了人居环境整治“最后一公里”。2018年,围绕扫黑除恶、脱贫攻坚、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对玉门、瓜州、肃北、阿克塞等县市开展专项巡察。2020年,对玉门市和瓜州县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安排金塔县、玉门市同步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以巡视带巡察,2021年,对金塔、玉门、敦煌、肃北、阿克塞等县市开展涉粮领域专项巡察……
不断完善巡察方式,有效破解人情壁垒。针对各县(市、区)普遍存在的“地方小、人头熟、巡不深、察不透”等难题,酒泉市委立足增强巡察监督实效,聚焦监督重点,坚持以常规巡察为主,穿插运用提级巡察、交叉巡察、机动巡察等方式,有效破解人情壁垒等难题,提升监督质效。四届市委以来,先后对4个县直部门、32个乡镇138个村开展提级巡察,分两轮次组建12个交叉巡察组,巡察28个县市部门单位、16个乡镇、42个村、2个社区。
上下联动 市县同频共振
如何建立市县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提升巡察质效?对此,酒泉市逐步强化市委统一领导,县(市、区)党委牵头负责,市委巡察办指导督导县一级巡察办和各巡察组承担具体巡察任务、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积极配合的巡察工作机制,确保全市7个县(市、区)委始终与市委巡察保持同步压茬、一体推进。市委巡察办从方案制定、人员培训、动员部署、中期检查、报告审定等环节,对各县(市、区)及时指导、解疑释惑,确保市县巡察工作协调稳步高效推进。
酒泉市还不断完善巡察制度体系,制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38项制度,明确巡察机构职能定位和职责权限,为市县巡察工作依规依纪开展打好基础。研究制定《主任办公会制度》等11项内部管理制度,对巡察办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纪律遵守等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将形成的所有制度文件、材料模板、参阅资料等编印成《酒泉巡察工作制度资料汇编》,印发7个县(市、区)委巡察办参照执行,确保市、县两级巡察工作按照一个标准、一个尺度开展,推进市县两级巡察工作不断向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迈进。
巡察组在肃北县党城湾镇东山村牧民家中开展入户走访。
为打造专业化巡察队伍,酒泉市严格选拔标准,完善形成市县千人巡察干部人才库,为全市巡察工作一体化推进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充分发挥巡察熔炉作用,市县巡察办协同纪检、组织等部门抽调优秀年轻干部入组锻炼,通过巡察岗位历练后得到提拔和晋升的干部达246人。同时,审计、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及时选派专业干部机动式协助巡察工作。通过举办全市巡察干部培训班,采取以干代训、跟班学习、上派下挂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大对市县巡察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严格巡察干部日常管理,督促巡察干部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巡察工作“十不准”规定,树立了市县巡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以巡促治 巩固扩大巡察成果
坚持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从严从实推进整改。
酒泉市建立“五反馈四压实三签收”机制,在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问题的同时,以专函形式抄送纪委监委和组织等部门,靠实日常监督责任。同时,将巡察反馈意见分别呈送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强化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单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监督责任,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提供基础支撑。
在跟踪督导促实改上,酒泉市督促被巡察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严把审核关口,确保真改实改。督促被巡察部门单位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整改走深走实。对整改措施不实、整改进度缓慢的部门单位下发巡察整改建议书150多份。通过《酒泉日报》和酒泉纪检监察网等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开被巡察部门单位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及时成立指导督导组,对上轮巡察部门单位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督查,对整改不力的部门单位累计下发督办通知110余份,推动反馈问题一改到底。
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酒泉市推动将教育、卫生、环保等多个领域问题上升到市县党委决策程序予以有效解决,并督促相关部门开展干部作风、“小微权力”运行等专项治理,累计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意见建议175条。坚持整改到哪儿、制度就完善到哪儿,督促被巡察部门单位健全完善制度1100多项。研究制定《酒泉市巡察整改质效量化评估暂行办法》,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巡察整改质效量化评估体系,并对37个部门单位巡察整改质效开展评估。(供稿 酒泉市委巡察办 编辑 王彬 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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