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要求,派驻机构应当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监督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履职方式,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增强派驻监督全覆盖的有效性。天津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内涵,不断提升监督执纪执法质效,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强化政治思维,提升政治效果。在处置问题线索时,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坚持从政治上看,准确把握治标与治本的辩证关系。今年1月,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在全员核酸检测期间,驻在单位一名机关干部,为让自己父母和孩子尽快采样,与现场工作人员发生纠纷,并殴打社区志愿者,造成不良影响。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收到问题线索后,立即上报市纪委监委,迅速跟进开展核实并果断立案,给予该名干部留党察看、政务撤职处分。为净化政治生态,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强化系统思维,把标本兼治的理念贯穿到处置问题线索全过程,把问题线索放在一个单位的政治生态大局中去研判,破除处置问题线索反映什么就查什么的惯性思维。处置问题线索前,结合该单位政治生态进行分析研判;核查中,注重收集掌握“树木”“森林”情况;核查后,全面复盘、深入分析,围绕线索核查时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向单位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如,2021年起,纪检监察组多次收到反映某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匿名举报。核查发现,该名负责人确实存在工作方式简单、律己不严的问题,但无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纪检监察组一方面建议其上级党组织对该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另一方面发出监督建议,要求其上级党组织加强对该单位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敢于善于斗争,提升纪法效果。没有严格的执纪执法就不能确保底线常在。由于经验不足、力量薄弱等多种原因,案件查办在一定程度上是派驻机构的短板,影响“派”的权威,不能形成“不敢”的震慑。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坚持有案必查,对违纪违法问题及时“亮剑”。如,2020年3月,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便收到一件某机关干部涉嫌诈骗的问题线索,公安机关依法对其立案侦查。但由于种种原因,直到2021年11月,公安机关的侦办工作仍无进展。纪检监察组不等不靠,组织力量对该名干部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服务问题进行核查。面对有关人员不愿配合提供证据、中间环节众多等难题,核查组先后赴山东、河北、河南等地多方取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对该名干部作出留党察看、政务撤职处分。
维护公平正义,提升社会效果。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体现责任担当的出发点,努力提升案件查办社会效果。工作实践中,注重区分不同情况,精准把握政策,为敢干事、真干事的干部撑腰鼓劲。如,纪检监察组收到反映某基层单位一名中层干部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后经函询了结。纪检监察组了解到,被举报的干部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得知自己被举报后,情绪波动很大。结合日常监督情况分析,该单位风气存在问题,矛盾较多,导致不实举报问题发生。纪检监察组到该单位领导班子会议通报核查结果,要求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工作作风整顿,并当面向这名干部送达了结通知书,进行耐心细致地谈心谈话,这名干部当场表示放下思想包袱,更加努力工作。这次澄清正名释放了组织公平公正对待干部的信号,弘扬了清风正气,提振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两年来,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共立案2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人,组织处理4人,持续释放有案必查、执纪必严信号。(作者: 王丹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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