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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 立制明重点 压责促落实

22-12-14 09:0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高正武

  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关系到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关系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局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甘肃省纪委监委制定《关于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监督工作的意见》,对做好过渡期专项监督,确保巩固衔接资金安全高效,对于预防腐败、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突出问题导向,明确监督重点。起草制度前,甘肃省纪委监委赴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多个市县做了大量实地调研,并结合过去几年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情况,找准问题多发、易发的点位。在出台的制度中,从紧盯预算编制、分配拨付,到使用管理、绩效管理、考核考评等各个环节,都详细列明了监督重点,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列出清单、提供指引,推动加强全链条监督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在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审批建设中的问题,不断提高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廉洁度。

  压实监督责任,凝聚监督合力。为确保责任一级一级落实落地,甘肃省纪委监委在制度中厘清省、市、县、乡村等4个层面的责任和监督重点,使各层级各有侧重开展精准监督,推动形成“省级统筹、市州负责、县乡主抓、一体推进”的纵向监督责任体系和“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抓总、监督检查室抓片、派驻机构抓线”的内部工作机制,同时,注重联合财政、审计及相关行业部门的力量,围绕资金流向这根“线”凝聚起强大监督合力。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执行越有力,监督才能越有效。甘肃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执行制度中,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做到履责不缺位、尽职不越位、帮忙不添乱、切实不表面,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和方法,盯牢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盯牢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拨付、招标投标等关键岗位人员,盯牢重点项目多、资金投入密集的重点地区,督促各级各部门履好职、尽好责,切实把资金管好用好。(作者: 王锐  系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中共党史教研部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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