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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聚焦重点健全制度着力做实过渡期专项监督全链条发力保障资金安全

22-12-14 09:0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高正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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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落实,紧盯财政资金有效规范使用开展监督,为乡村振兴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图为该州玛曲县纪委监委干部深入基层和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惠民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边红英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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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兰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作为过渡期专项监督的重中之重,强化精准监督、跟进监督、全程监督,保障各类资金规范运行。图为该市皋兰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组入户走访,了解有关资金发放和使用情况。魏小沛 摄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保障是关键,也是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甘肃省纪委监委以资金监督为切入点,带动过渡期内各项监督工作落地落实,今年2月,甘肃省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资金监督工作意见》),加强对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类资金的监督,以制度的刚性护航各类资金投入有力有序、使用安全规范、效益全面发挥。

  适应形势任务变化,立足工作需要制定制度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

  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于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各项工作做出部署。2021年6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关于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专项监督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对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监督作出部署。

  “形势任务的变化要求我们适时调整监督重点,跟进监督、精准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甘肃省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龚昌明表示。

  为何选择资金监督作为切入点?“首先是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意见》明确规定要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过渡期内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等等,这些部署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甘肃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王锦玉告诉记者。

  “再者,从现实工作需要来看,管好了资金也就管住了绝大部分问题。”王锦玉说,在甘肃之前为期3年的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中,查处的违纪违法问题大多都与资金有关,当前5年过渡期内仍有大量政策倾斜、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必须保持严的基调,严肃查处巩固衔接资金管理使用中搞暗箱操作、权权交易、权钱交易,向巩固衔接资金“伸黑手”“捞一把”以及监管不力导致资金“跑冒滴漏”等腐败和作风问题。

  为了使制度更有针对性,更能解决问题,该省纪委监委组织人员先后赴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审计厅等4个省直部门和平凉市、陇南市、天水市以及崇信县、华亭县、西和县、秦安县、甘谷县等地实地调研“解剖麻雀”。在摸清巩固拓展和乡村振兴资金种类、政策要求、管理使用重点环节和风险隐患、各级各部门监管监督责任等情况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资金监督工作意见》。

  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是《意见》的明确要求。《资金监督工作意见》注重加强对落实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要求的监督,明确监督重点:主要监督各级相关部门持续加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行业资金、涉农整合资金、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资金、政府债券、预算内投资、土地出让收益、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相关基金等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的投入力度,确保过渡期内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硬性要求落实到位。

  围绕《意见》提出的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要求,《资金监督工作意见》规定,要加强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的监督。在调整支持方向上,看各地是否按照“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原则,科学调整完善过渡期财政支持政策。在落实倾斜要求上,看各级相关部门资金分配是否向23个国家级、16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并统筹兼顾其他脱贫县和非贫困县实际情况,推动均衡发展。在保障重点任务上,看各级相关部门资金投入是否优先保障易返贫致贫人口帮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

  从预算编制到考核考评,对资金运行全流程开展监督,及时纠偏正向

  资金是流动的,对巩固衔接资金的监督也必然是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式监督。

  记者翻看《资金监督工作意见》,其中专设一部分规定对资金运行全流程的监督,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预算编制、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绩效管理、考核考评等环节,对资金运行全流程开展监督,及时纠偏正向。

  在预算编制环节,《资金监督工作意见》规定要监督各级财政部门将“总体稳定”要求落实到预算编制中,定好“大盘子”,以预算刚性约束保障巩固衔接资金需求。切实防止和纠正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周密、不平衡,该保障的未保障到位、留下资金硬缺口,以及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少等问题。

  派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发挥近距离监督优势,严格执行日常监督工作机制,参加厅局党组会和厅局长办公会,听取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意见、资金分配方案、直达资金落实举措等,并立足政治监督定位适时提出意见建议,助推省财政厅完成巩固衔接资金相关任务。

  在分配拨付环节,监督重点是各级财政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是否严格按照预算、规划和项目,科学设定分配因素,及时制定分配计划,按照法定时限拨付到位。重点防止和纠正人为搅乱计划、影响工作全局,搞平衡“撒胡椒面”、搞特殊“吃偏饭”,以及不按时下达、资金滞留等问题。

  在这一环节,派驻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组各自拿出实招。如,派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在资金下达后第一时间督促省农业农村厅按时分配拨付并向重点县倾斜,对进展缓慢的书面督办提醒。“今年以来我们已3次下发督办函,就尽快分配资金提出具体监督意见。”派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王宏斌告诉记者,对一些点上存在的问题,该组发挥“组组”联动监督优势,及时协调解决,“比如,针对某县特色冷水鱼养殖设施改扩建项目已完成并通过验收,而县财政局未拨付项目资金,省农业农村厅反复催促无实际进展的情况,通过与派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衔接,经督促该笔资金当天就到达县农业农村局账户。”王宏斌说。

  在使用管理环节。《资金监督工作意见》规定,要监督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划跟着任务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制定规划计划,做实项目储备,合理统筹安排,科学匹配资金,切实防范和纠正规划项目与资金安排“两张皮”,以及投向不精准、使用不规范,能用的钱用不好、该用的钱用错位等问题。

  派驻省乡村振兴局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部门制定印发《甘肃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操作指南(试行)》,规范“两张清单一张图”(入库项目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和项目库建设流程图),指导县级提前筛选、论证、储备项目,保证项目质量,提高项目实施效益。同时,严格审核项目库建设程序,确保每一个进库项目经过群众评议、乡镇把关、部门论证,从严把“拍脑袋项目”“一张纸项目”“临时凑数项目”过滤在外;严格审核项目资金安排是否经县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是否所有项目从项目库中提取,确保资金保重点、保民生、保发展,使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据悉,今年以来,全省入库项目21897个、671.74亿元,纳入实施计划的9399个项目全部从项目库提取,项目开工率100%。

  资金拨付使用最终要见到效益。《资金监督工作意见》还规定了对于绩效管理环节、考核考评环节的监督。要求监督各级财政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使用资金、谁负责绩效”的原则,科学合理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同时坚决防止和纠正考核泛化、形式化等问题。

  建立四级贯通、“室组地”联动、与相关部门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落实落细监督责任

  以资金运行为轴线,《资金监督工作意见》在每一个环节上都画出了监督作战图。怎样确保这些监督责任一级一级抓落实?

  “起草制度时,我们着重厘清省级、市级、县级和乡村两级等4个层面的责任和监督重点,各有侧重开展精准监督,推动形成各负其责、联动贯通、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王锦玉告诉记者。

  《资金监督工作意见》规定,对省级,重点是监督履行好资金保障和监管指导责任;对市级,重点是监督履行好资金保障和就近监管责任;对县级,重点是监督履行好资金保障和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监督县(区)本级落实农业农村领域投入只增不减的政策要求;对乡村两级监督重点主要是防止基层干部利用手中权力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惠民惠农补贴等问题。

  为确保监督工作抓细抓实,该省纪委监委首先明确本级职责分工:由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汇总分析;第四至第八监督检查室组织协调指导派驻省财政厅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制定具体计划,开展监督工作;第一至第三监督检查室加强对联系市州监督工作的督导检查;案件监督管理室加强与财政、审计及相关行业部门的沟通衔接,督促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各市县纪委监委也结合实际,明确了职责分工。围绕资金流向,甘肃省建立起了省、市、县、乡四级贯通一体,“室组地”联动监督,与财政、审计及相关行业部门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

  这套工作机制在实践中效果如何?

  以甘肃省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对古浪县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开展的联合监督检查为例。今年4月,该省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项目建设突出问题,决定联合武威市纪委监委、古浪县纪委监委对重点项目多、资金投入密集的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古浪县开展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从4月起至6月结束,分为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和整改提升三个阶段。”该省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主任景国诚向记者介绍道,自查自纠阶段,由古浪县纪委监委印发通知,各重点项目建设主管单位对照监督检查内容,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逐项自查自纠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问题清单。监督检查阶段,由省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牵头,联合武威市、古浪县纪委监委,吸收省发改、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同志意见建议,抽调财政、发改、审计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联合监督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现场查看等多种方式,对重点项目按不低于20%的比例开展抽查检查。整改提升阶段,各重点项目建设主管单位根据自查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此次监督检查,全面过筛古浪县2021年至2022年27个乡村振兴重点项目,项目总投资54亿余元。共发现存在问题的项目9个,移交问题线索6件,全面起底市县纪委监委查办的26件相关问题线索,督促市纪委监委提级办理1件、县纪委监委重新核查2件。截至目前,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给予组织处理4人,1人被采取留置措施。督促相关部门对2021年以来33个重大项目开展“回头看”,提醒约谈52人,推动修订2项管理办法,着力堵塞项目监管漏洞。

  “这次监督中,我们统筹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力量,建立‘扁平化’指挥体系协同作战,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同时,充分发挥财政、发改、审计等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凝聚了监督合力,提升了监督效能。”景国诚说。(本报记者 刘一霖)

  《中国纪检监察报》12月14日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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