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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均:为官之人贪赃枉法,一辈子就完了

23-02-24 09:27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编辑:高正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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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均,字仲虞,东汉东平任城人,人称“白衣尚书”。

  郑均出生于东汉年间,祖籍在今天的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他的兄长在县衙里做小吏时经常接受别人的请托,收受别人的钱物,郑均看在眼里,忧在心上。他多次不厌其烦地苦心规劝,但兄长固执己见,对弟弟的劝说充耳不闻。

  郑均决定用实际行动感化哥哥。他收拾好行囊,辞别了兄嫂,离开安逸的家,去给大户人家做了佣人。一年多以后,郑均风尘仆仆地回到家里,把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和布帛,一文不少地交给兄长,恳切地说:“钱是身外之物,失去了还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再次得到,但做官如果贪赃枉法必定会受到律法的处罚,那就愧对父母的生养之恩,也会将自己寒窗苦读的辛劳付之东流。”兄长听了弟弟的话,百感交集,悔恨万千,从此廉洁自律,克己奉公,成为当地人人称颂的清官。

  郑均仁义忠厚,情深义重。为官清廉的哥哥去世后并没有留下多少家产,郑均便义不容辞地承担起赡养寡嫂、抚育孤侄的责任。对他们,郑均敬爱有加,尽心竭力,赢得了邻里乡亲的交口称赞,大家看在眼里、记在心中,并广为传颂。当地官员也被郑均的高风亮节打动,纷纷推广他的善行义举,将他的“孝廉”事迹上奏皇帝。

  在汉代,“孝廉”是中央选拔官员的一条重要标准,州、郡官员先后邀请郑均入仕为官。而郑均却认为:“在山泉水清,出山泉水浊。”于是常常称病在家,不肯应招。后来,为了摆脱征召,郑均竟然偷偷跑到河南濮阳躲了起来。

  公元78年,丞相司徒鲍昱亲自召郑均入朝为官。这次,郑均不得不答应了。面对高居相位、于己有知遇之恩的当朝丞相,郑均同样刚正不阿,直言进谏。3年后,郑均的才德又被朝廷发现并被任命为尚书,这次是直接在皇帝身边工作。面对九五至尊的当朝天子,郑均同样敢于直言进谏。后来他因病乞求告老还乡,朝廷授予郑均议郎官衔,准许他退归乡里。朝廷还专门诏告当地太守:“议郎郑均,自我约束,安贫乐道,恭俭整肃,此前任职机密,因病还乡。他坚守善念,至老不解,特赐予其谷物千斛。”

  公元85年,皇帝东巡经过任城时,亲自到到郑均家中看望慰问,并当面赐他终身享受尚书俸禄。郑均以白衣之身享受尚书厚禄,因此被人们尊称为“白衣尚书。”

  ?白衣象征着一种精神,彰显着一种品格。“白衣尚书”郑均高风峻节,淡泊名利,洁身自律,后世以“风流清高”、“掩映天下”评价他。(维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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