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甘肃网 >> 廉政频道 >> 曝光台

甘肃检察机关依法对王忠玉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提起公诉

23-06-09 16:28 来源:啄木鸟 编辑:高正武

  原青藏铁路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王忠玉(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甘肃省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庆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忠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庆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1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人王忠玉利用担任郑州铁路局郑州分局长治北工务段多经办主任、副段长、段长,郑州铁路局工务处处长,兰州铁路局党委书记,青藏铁路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总经理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退休后利用原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科研项目立项、产品推广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王忠玉简历

  2006.07-2007.08  任青藏铁路公司副总经理(其间:2006年9月增补为青藏铁路公司党委委员)

  2007.08-2009.02  任青藏铁路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正局级)

  2009.02-2011.12  任青藏铁路公司党委书记(其间:2010.04-2011.12兼铁道部拉日铁路建设总指挥部指挥长)

  2011.12-2012.02  在青藏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2012.02-2013.01  任青藏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巡视员

  2013.01-2013.10  任兰州铁路局党委书记

  2013.10-2017.01  任青藏铁路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其间:2016.12任中国铁路总公司离退休干部局巡视员)

  2017年1月             退休

版权声明:凡注有稿件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稿件,均为中国甘肃网版权稿件,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国甘肃网”。

西北角西北角
中国甘肃网微信中国甘肃网微信
中国甘肃网微博中国甘肃网微博
微博甘肃微博甘肃
学习强国学习强国
今日头条号今日头条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