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宗文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宗文(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张掖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张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宗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张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3年至2016年,被告人李宗文利用担任甘肃黄羊河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李宗文简历
李宗文,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甘肃武威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甘肃省委党校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
1981.08-1984.06 甘肃省畜牧学校畜牧专业学习
1984.06-1986.02 甘肃黄羊河农场畜牧禽公司技术员
1986.02-1987.07 黄羊河农场生产科科员
1987.07-1989.06 农业部经济干部管理学院会计统计系统计专业学习
1989.06-1993.11 黄羊河农场计划财务科科员、副科长
1993.11-1997.04 甘肃黄羊河实业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
1997.04-1998.04 甘肃黄羊河实业公司经理助理兼计划财务部主任
1998.04-2002.06 甘肃黄羊河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其间:1996.09-1998.06 在甘肃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2.06-2005.12 甘肃黄羊河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其间:2002.09-2004.09 在西北师大区域经济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5.12-2007.04 甘肃黄羊河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7.04-2009.03 甘肃黄羊河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09.03-2011.09 甘肃黄羊河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
2011.09-2014.05 甘肃黄羊河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014.05-2016.06 甘肃黄羊河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长、总经理
2016.06- 甘肃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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