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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检察机关依法对苏孝林决定逮捕

23-09-14 10:41 来源:啄木鸟 编辑:高正武

陇周刊(2023年第35期)

  甘肃省人民政府原参事苏孝林(副厅级)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由甘肃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平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平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苏孝林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苏孝林简历

  苏孝林,男,汉族,1958年3月出生,甘肃兰州人,大专学历,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8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4.12-1984.10  兰州市歌舞团工作

  1984.10-1991.08  兰州市歌舞团团长助理

  1991.08-2003.12  兰州市歌舞剧团副团长、团长

  2003.12-2008.01  兰州歌舞剧院院长

  2008.01-2008.02  兰州大剧院院长

  2008.02-2013.04  省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兰州大剧院院长

  2013.04-2014.02  省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省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兰州大剧院院长

  2014.02-2018.03  省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兰州大剧院院长(2014年10月17日聘任兰州大剧院艺术总监,聘期10年)

  2018.03-2020.10  省人民政府参事、兰州大剧院院长

  2020.10-2021.04  省人民政府参事

  2021.04               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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