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责任压紧 把监督做实
把责任压紧 把监督做实
——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持续强化深化
“一把手”是党政领导集体的“班长”,肩负着把方向、谋全局、抓大事的重任,必须以强有力的监督促使其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2021年6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我们党长期以来从严监督管理领导干部的宝贵经验总结,为当前和今后的实践提供了权威指导和制度遵循。
组合拳见真章:综合施治强化对“一把手”监督
调研了解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普遍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抓好《意见》贯彻落实,监督工作由破题开局的“浅水区”逐步走向纵深推进的“深水区”,初步形成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砥砺奋进新征程的良好局面。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对监督的认识理解日渐深入,自觉受监督、主动抓监督的意识越来越强——
“以前对监督有抵触情绪,觉得监督是限制、是不信任,会影响工作和团结。”辽宁省一位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坦陈,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入推进,监督氛围逐渐浓厚,对监督的认识愈发清晰,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逐渐深入每一位班子成员心中。陕西省有的厅党组书记在党组会上旗帜鲜明地表态:“驻厅纪检监察组是代表省纪委监委来监督厅党组的,我作为‘一把手’是重点监督对象,从我做起、带头主动接受监督。”在安徽省,记者不止一次听到“一把手”们表示,“抓监督就是抓班子带队伍、抓工作促落实”“监督和工作不是‘两张皮’,监督做好了,带动其他工作上水平”“抓监督的过程就是落实主体责任的过程”“不抓监督就是失职渎职”……领导干部对监督的认识不断提升,折射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
认识上的持续深化,体现为受监督、抓监督的主动性越来越强。在陕西省调研走访的几个市,党员领导干部普遍反映,市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主动开展监督的积极性更高,不仅对全面从严治党逢会必讲,还坚持与市委常委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又督促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抓好日常监督、巡视巡察、专项督查等反馈问题的整改。有了“一把手”的示范,领导班子成员对监督的态度也进一步转变。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谈话后,陕西省一位厅局级领导班子成员专门写了书面材料,汇报思想和工作,特别是履行“一岗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并表示,“不管是我个人的问题,还是分管范围内任何人的问题,都可以一针见血地指出来。这是真诚帮助,绝不是刁难”。
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是党委(党组)重监督、抓监督的重要标志之一。调研显示,不少“一把手”对纪委监委职责定位、职能作用的认识愈发明晰。一位县委书记的看法颇具代表性,“支持纪委监督领导干部、监督‘一把手’,对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是有效的督促和助力,对于优化政治生态、促进地方发展具有深远的积极影响”。不少地方的“一把手”谈到,班子里平常交流最多的就是纪委书记,“纪委需要我出席的会议,再忙都要参加;纪委报上来的文件,作为优先级处理”成为一种共识。得益于这种支持,纪委书记监督“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底气越来越足。
注重用好多种方式,重点突出办案举措,积极完善监督格局,全面从严的监督氛围更加浓厚——
做好“一把手”监督,要用好“十八般兵器”,注重发挥监督关口前移、抓早抓小的作用。从调研情况看,很多地方坚持把践行“四种形态”作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有效抓手,特别是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普遍用足《意见》明确的谈话提醒、政治生态研判、述责述廉、动态更新廉政档案、严督实导民主生活会、开展“三重一大”决策监督、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巡视巡察等“规定动作”,还积极用好廉情抄告、“四不两直”监督检查、蹲点调研、嵌入式监督等“自选动作”,着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既要“咬耳扯袖”,又有“雷霆手段”。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各地把查办案件作为使监督“长牙”“带电”的坚实后墙,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辽宁省坚决惩治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腐败,灵活采用“揭盖子”“牵藤子”“挖根子”等“战法”破解官商勾连问题,形成了强力震慑。陕西省纪委监委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问题线索挖掘处置力度,对典型案件直查直办,近年来立案查处省管企业领导人员中“一把手”占比54%。安徽省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坚持每年对查办的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开展分析,并向同级党委“一把手”专题报告。各地还注重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综合采用开展警示教育、下发纪检监察建议、检查督促问题整改等方式抓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持续放大案件查办综合效应。
健全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格局,不断强化从严监督的氛围。调研了解到,各地以加强对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为重点,横向上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纵向上建立起自上而下层层抓的监督格局。横向上,紧盯重大行业、重点领域、重要部门“一把手”,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等贯通协同;促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用好“室组”联动、“室组巡”联动等监督模式。纵向上,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步步压实责任。安徽、陕西等地瞄准对基层“关键少数”特别是村级“一肩挑”人员监督薄弱问题,探索市纪委监委作指导、区县纪委监委作主阵地、乡镇(街道)纪委作主力军,村党支部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廉情监督员等充分发挥作用的监督框架。
围绕《意见》细化实施办法,完善配套制度,并融入监督体系,为做实监督提供重要保障——
《意见》公布后,各地及时对标对表,出台总体实施方案。安徽省印发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每项措施都明确牵头单位和分工负责部门,省纪委配套出台再细化的任务清单,把任务分解到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及省属高校、省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陕西省印发的实施意见,聚焦省委“一把手”、常委班子成员、省纪委3个监督主体,梳理出37项重点任务;将涉及纪委的18项重点任务,又细化为3项协助职责、11项监督职责、4项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组组长监督职责,增强了监督的针对性。
如果说总体实施方案是谋篇“总布局”,那么围绕有关监督举措出台的操作办法就是精细“施工图”。在日常监督中,谈话是使用最多的监督手段。陕西省纪委把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纪委书记作为重点,全面落实监督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专题调研市县两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与党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个别访谈,营造良好监督氛围。针对如何做深做实谈话,不少地方出台操作办法,区分不同谈话类别,突出谈话前期准备、具体实施、谈后跟踪问效等环节,具体实施时又根据职务级别、分管范围等,明确为何谈、谁来谈、谈什么、怎么谈、在哪儿谈等事项及程序,有利于提高谈话的严肃性和专业性。辽宁省纪委围绕健全完善“一把手”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制度、“三重一大”决策监督制度、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制度、廉政档案制度、纪检监察建议制度等,细化实化20项举措,提升了监督的操作性。
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融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之中,有利于提高监督综合效能。各地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为巡视巡察工作重点,要求进驻前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深入了解情况;巡视巡察谈话将“一把手”工作、生活情况作为必谈内容,对反映的重要问题深入了解;巡视巡察报告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单独列出,提出明确意见和整改要求。不少地方在制定推动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体系、党内监督体系、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和基层监督体系的落实方案中,着重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还有一些地方将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写入“两个责任”清单,梳理细化监督事项,以台账式管理力促监督任务落地见效。
破难点待攻坚:对“一把手”监督依然是薄弱环节
从调研看,各地积极贯彻落实《意见》,明确监督重点,压实监督责任,细化监督措施,健全制度机制,推动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结合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日常监督检查及巡视巡察情况看,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仍存在薄弱之处。
首先是思想认识有待深化。不少党员干部谈到,仍有“一把手”或班子成员对“被监督”抗拒、对“抓监督”退避。一方面,不想、不愿、不敢监督的“顽疾”仍不同程度存在。有的“一把手”认识不到监督与业务工作之间互促共进的关系,把二者对立开来,对监督怀有抵触。有的主动抓监督意识不强,习惯于作表态、提要求,把本该自己履行的主体责任要么推给纪委,要么安排班子成员甚至下属部门去代替。另一方面,接受监督的意识仍有欠缺。有的“一把手”习惯指挥监督别人,认为接受监督会削弱自身权力,有损权威和形象,对受监督感到不适应。有的纪检监察机关也存在斗争精神不足的问题。有的纪委书记对监督“一把手”和同级班子成员投鼠忌器、患得患失,“面对面监督”变成“肩并肩会商”,监督依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从监督能力看,与党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调研发现,有些“一把手”履行监督职责的方式方法较为单一、简单,通常限于谈话提醒、信访举报分析等传统方式,而且时常因为不会用、不善用而使效果打了折扣。以谈话为例,有的“一把手”谈前准备不充分,谈时不擅长晓之以理、循循善诱,缺乏深刻透彻的剖析,导致谈话浮在表面,无法使谈话对象“红脸出汗”。有的纪检监察机关也存在能力短板,面上的泛化监督多,点上的精准监督少,“该做的工作都做了,就是难以发现问题”,特别是在抓早抓小方面监督没能及早预警,导致“一把手”一出事就是大问题。另外,有省份换届后半数以上的市县纪委书记是新转任的,对工作不熟悉,知识结构单一,缺乏精准监督的能力,尤其在发现问题、线索处置等方面工作质量不高。
监督措施不够细化,也是影响监督实效的重要因素。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有的党委(党组)虽对《意见》进行了传达学习,但没有具体贯彻落实措施;有的制定了实施方案,但结合实际不紧、“上下一般粗”,在落实过程中针对性差、效果不佳。二是监督措施缺乏必要的配套制度。以“三重一大”决策监督为例,若想使监督奏效,决策前的准备很重要。如对于大额资金使用,要在决策前征求意见,让参与决策人员充分知晓资金“从哪儿来的、要花在哪儿、具体怎么花”,弄清风险点在哪儿,否则决策时就很难发现问题,成了“走过场”。三是监督存在难点或盲区。不少干部反映,“一把手”被“围猎”、腐蚀多发生在八小时外,但目前对八小时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的监管,有效可靠的措施并不多。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必须以系统思维协同各类监督方式和力量,汇聚监督合力。但调研发现,一些地方各类监督之间协同联动不够,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等机制不够健全,缺乏相互配合、常态长效的监督载体。比如,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提出,审计移送问题线索精准性强、成案率较高,但其他部门很少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此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在职责分工、统筹衔接上仍存在一定差距。如有的监督检查室与派驻机构对被监督地区(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职责有待进一步明晰。还有干部提出,如何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党委纪委“同题共答”,形成监督合力,仍是有待进一步探索的课题。
向关键处发力:做深做细做实让监督有形更有效
“一把手”作为“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一旦违纪违法,最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甚至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是一项常态化长效化的工作任务,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做深做细做实为着力点,推动有形的监督有效化。
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度起着基础性、规范性作用。从调研情况看,很多地方已搭建起制度体系,但仍存在调整完善的空间,亟须对相关制度进行评估,对尚未有制度配套或规范的工作或环节,要在《意见》和省级党委实施方案框架内,补齐制度短板、扎密制度笼子;对过于原则、不切实际、针对性差的制度,要锚定可操作、能落地、有效果的目标进行修订完善。要防止出现重复制定制度、层层出台制度、以制度制定代替实际执行等问题,真正让制度少而精、务实而管用。
细化实化监督举措,能够避免监督走形式、简单化,有利于提升监督质量和效果。比如,“三重一大”决策监督,决策前的征求意见、通报沟通等工作对于做实监督、发现问题十分重要,需要充实和规范。再如,有干部提到廉政档案在建设管理特别是及时更新、信息运用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规范,防止成为摆设。还有一些《意见》或其他法规规定的监督举措同样需要细化实化,避免监督实效被形式主义虚化、弱化。值得注意的是,要坚决避免形式主义,而必要的形式也应做到位。调研发现,有的地方纪委书记或纪检监察组组长以日常吃饭、散步时的私下交流代替正式谈话,认为只是形式不同,同样能起到提醒的效果。事实上,正式谈话因其严肃性和规范性,能给监督对象带来心灵上的冲击甚至震慑,对于切实发挥监督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因此,在开展监督时应做到内容与形式相兼备、坚持原则和讲究策略相结合,综合提升监督效果。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是一项系统工程,应进一步树立系统思维,贯通协调各类监督,防止单打独斗、各自为战。按照贯通协调、统筹协同、一体推进的理念,找准盲点堵点、厘清权责边界、搭建协作平台,进一步完善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协调机制,释放监督合力。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明晰各监督单位权责界限,明确监督职责、任务、内容、方式、程序等,对各类监督主体协作配合的方式、范围、内容、成果运用等进行规范,打通制度层面断面和堵点。用好大数据、“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强化对监督信息的收集、甄别、分析、研判和共享,建立统一的监督信息平台,整合各类监督信息资源,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有效提高监督精准度和实效。
更加注重“一把手”和纪委书记的选任和培养,是党员干部共同的心声。接受采访的干部普遍谈到,“老大难老大难,老大带头就不难”,“一把手”如果自身廉、讲原则、敢担当、作表率,那么所在地区或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就相对开展得好。有干部直言,“抓好‘一把手’监督,关键在‘一把手’”。这启示我们,在选任“一把手”时,除把好人选政治关和廉洁关外,不妨增加对其重视监督、敢于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等情况的考察内容,真正让敢于善于监督的同志走上“一把手”岗位,从源头上保证领导干部既清白干净又富有力量。同时,应坚持常态化加强党性教育、纪律教育和能力培训,持续提升“一把手”从政治高度理解监督重要性的自觉,锤炼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素质本领。调研发现,少数发生过“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甚至是系统性腐败、政治生态污染严重、工作亟须重开新局的地区或单位,往往由有丰富监督工作经验的领导干部接棒担任“一把手”。这些新任的“一把手”党性原则和纪法意识强,在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方面敢作善为、扎实有效,对于在较短时间内修复政治生态、凝聚人心、重振士气,发挥了独特且重要的作用。
调研中,很多纪检监察干部谈到,正风肃纪反腐的新形势新任务对“纪律部队”的精神状态、履职能力、作风形象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为契机,持续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注重培养斗争精神,着力提升监督本领,在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上充分发挥作用,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作出新的贡献。(《中国纪检监察》杂志调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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