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风易俗,从允许婢女婚配做起
【每日箴言】
凡有了鬟婢女,年过二十以上者,不论大家小户,总以一月为期,或外嫁良民,或内婚僮仆,尽行配合。如过期不嫁不配者,许地方乡保人等,指名首告,以凭尽法严处。其婢女即着地方乡保,择贫穷男子之无妻者,至本厅当堂配合,量给聘资,不准全礼。此后着以为例。凡属民间使女,婚嫁之年,总不得过三十以外。兹本厅一面出示,一面申详各上台,事关移风易俗,谅无不批。允饬行者也特示。
——罗镜庵·《禁锢婢》
【深意浅说】
上面这一段话 ,是金华别驾罗镜庵发布的《禁锢婢》的一部分。
《禁锢婢》中,罗镜庵说,男女婚配是古今不易的规例,但是婺州恶习,婢女有三四十岁未嫁的,有的甚至禁锢终身,发白齿落而没有出嫁。这是伤天害理的事情。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呢?因为一些富家大族喜欢无夫女子作为婢女,形成风气。罗镜庵质问呼奴使婢之人,谁家没有儿女,为什么不设身处地地为她们想想?虽然人有尊卑,但情无上下。你自己也有妻妾,你自己也有儿女,你的儿女也有配偶,为什么对自己仁恕而对他人苛刻?就是老百姓家里养的牛羊之类,还要雌雄相配,为什么对婢女如此苛刻?
罗镜庵说,如果对这种行为不严厉处置,禁锢婢女的恶风恶俗就不会得到改善。于是他发出文告,要求二十岁以上的丫环婢女,要在一月内尽快婚嫁。如过期不嫁不配者,许人告发,严厉处置,可由乡保选择无妻穷汉,由官主持,给予聘礼当堂配合。以后民间婢女出嫁,不得超过30岁。他同时说,这些举措,要向上级汇报,上级一定会批准支持。
罗镜庵的《禁锢婢》充满人道关怀,体现地方官员爱民如子的情怀,读来让人感动。
清朝时期,禁锢婢女出嫁,和溺杀女婴一样,是一些地方非常流行的陋习。罗镜庵说在他任职的婺州地区存在严重禁锢婢女陋习,事实上查查史料可以发现,那时候中国东南地区如浙江、台湾、福建,这个风气相当流行。
禁锢婢女的根源是中国古代社会存在的良贱区分制度。这种制度把人分为良民和贱民,作为贱民的婢女,一般是主人花钱买来的,仅仅是主人的财产而已,没有独立人格和人身自由,完全依附于主人。其婚姻等事项均由主人为其主持。而那时的法律中,贱民本来是不能与良民通婚的。所以,由主人代为主持的婢女婚姻,一般也是指配给主人的奴仆而已。当然,即使是指配给奴仆,也比孤独终老要好一些。
按照清朝的律例,绅衿庶民之家如有将婢女不行婚配,致令孤寡者,照不应重律杖八十,令其择配。这是雍正十三年规定的。乾隆年间,乾隆皇帝就浙江天台县禁止禁锢婢女出嫁的奏请批示说,婢女年老不嫁“皆因地方官奉行不力之故,亦应如该县所请,再行通饬严切谕禁。如有仍前锢婢至二十五岁以上者,即行照例治罪。并许其父母亲属领回,不准索还身价。”
看起来皇帝也是仁慈的,但是这些规定落不到实处。而罗镜庵所要求的一月内出嫁,当堂配合之类“拉郎配”的做法,恐怕也有些急功近利。皇帝如果真的关心婢女的婚姻权益,根本的办法是废除奴婢制度,废除等级制度,实现人与人的平等,禁止人对人的奴役。如此,则奴婢的婚嫁问题就可迎刃而解了。
(梁发芾)
【人间草木】
名称:獐牙菜
分布:兰州、陇南、天水、甘南、临夏、陇东
简介:獐牙菜,一年生草本植物,具有重要药用价值和观赏价值。全草可治急性黄疸性肝炎、胆囊炎、感冒发热、小儿麻痹等症。花果期6-11月。植株高大,花素雅高洁,花冠中部具2个黄绿色、半圆形的大腺斑。
(植物资料由西北师范大学白增福、陈学林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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