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对待每个老百姓
【每日箴言】
赋役不均之弊,深为害民之事。窃谓租税科敷,奸狡税家,将己产税苗,折作诡名挟户,岂止十百。如遇科役,倒在小户,潜匿苟免。又豪户买田不行过割,只令业主代输苗税。交结县道,知而不问,靠损淳良。役谓差设,乡都保正等役,县道多凭猾吏乡司,接受货贿,放富差贫,定一卖百,弊幸无穷。充役者以被县吏生事追呼,愚善之人,畏避不敢出官,阴纳货财,百色追求,数月破产,为人上者奈何不矜。
——清•郑端《政学录》
【深意浅说】
赋役不公平,是中国古代一直存在的痼疾。所谓赋,本来是指军费,后来泛指所有的税收。役,是老百姓用劳动形式对国家承担的义务。古代认为,有土就有赋,有身就有役,是百姓对国家无所逃避的义务。
这种普遍的义务实际上非常不公平。郑端在上面只是顺便指出几个不公之处,如奸猾之家,买了土地,但没有将税收一同办理,结果仍然由卖主纳税。分派差役的时候,县上和乡村的管事者以及大户人家互相勾结,把差役派给愚善之人,等等。
晚清的段光清,在浙江当过知县、知府、按察使等官,被人称为“段青天”。后来撰写了《镜湖自制年谱》一书,可以看到基层赋役极度不公的状况。1852年春天,浙江鄞县乡民聚众请愿,焚烧府县署衙,提出的诉求就是“请平粮价”。这里的粮价并不是粮食的价格,而是指老百姓负担的赋税。清代老百姓负担的田赋也叫皇粮,如果缴纳粮食就叫做“本色”,缴纳白银则叫做“折色”。但老百姓手中往往只有铜钱没有白银,官府允许百姓按照白银和铜钱的比值,缴纳铜钱。
浙江鄞县在将铜钱换算白银的时候区别对待绅士和小民。绅士大户缴纳2200文铜钱折一两白银,小民缴纳3200文铜钱折一两白银。清朝征税时,为了防止胥吏刁难,要求纳税人户把银子或铜钱封好直接投到特定的柜子里。鄞县的大户就用红色包装封包自己的钱币,而小户百姓则用白色包装封包自己的钱币。红封白封,是赤裸裸的不公平。于是百姓武装抗税,杀死众多官兵。段光清临危受命处理此事,取消了红封白封,因此被称为“段青天”。
浙江鄞县以红封白封区别对待绅士小民,而江苏多地则以大户小户区别对待。常熟乡民柯悟迟的《漏网喁鱼集》,也记录了当时的情况。
清朝在长江流域等地征收漕粮,就是将当地粮食征收运送北京,作为京城皇族的口粮。因为涉及运费、折损等复杂问题,老百姓按规定负担的一石漕粮,经过加派各种附加,要缴纳四石五石甚至六石。赋税不但沉重,而且极不公平。
柯悟迟记录到,同样一亩地的漕粮负担,小户达到1000文以上,而大户则只有40-50文。这种不公平使得知县也很难征税。道光二十五年,常熟知县以漕务“直欲赔累”,要求辞官。于是不得不进行“均漕”改革。缴纳本色粮食,1石实征2.5石,折色征收货币,则1石缴纳3.5元银子(1元略等于0.7两)。小户从原来的6石折1石减到2.5石折算1石,赋税大减,而大户则每石要多加数斗,负担略增。后来在冯桂芬和苏州知府乔松年主持下,对于折色征收,无论大小户,每石都折征4000文。这样就达到绅民同价。
公平对待治理之下的每个老百姓,是官员应该遵守的为官准则。即使官员没有菩萨心肠,仅仅从方便治理的角度来说,公平必然会降低治理成本,提高治理成效。这种情况下,公平就是效率。
(梁发芾)
【人间草木】
名称:黄果冷杉
分布:陇南、甘南
简介:黄果冷杉,乔木,我国特有树种。材质轻软,可作一般建筑和造纸等用。花期4-5月,球果10月成熟。树皮含单宁,枝叶精油可作为天然香料的原料。
(植物资料由西北师范大学白增福、陈学林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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