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监督向深拓展向下延伸
基层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基层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障。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完善基层监督体系,优化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统筹用好县乡监督力量,推动加大基层监督办案力度。实践中,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纪委监委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聚焦监督下沉、协作办案、能力提升三方面,推动基层监督体系向深拓展、向下延伸,着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延伸触角、监督下沉,推进监督落实落地。做实基层监督,必须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坚持为了群众、深入群众、依靠群众,及时了解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深化基层治理找准靶向。创新监督下沉、监督落地方式,推动基层纪委加大访谈力度,找准找实基层监督重点和切入点,聚焦党中央惠民惠农政策在基层落实落地,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民服务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等列为必访必谈内容。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核实—移交办理—反馈整改”的闭环运行机制,推动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强化协作、统筹力量,提升查办案件质效。做实基层监督,必须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最有力的监督,以严的基调坚决惩治腐败,持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完善查办案件协作机制,推行“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乡镇纪委”协作区模式,加强基层办案力量的统筹整合,在全市建立办案协作区39个,围绕解决基层办案力量薄弱、办案能力不强、“熟人社会”办案难等突出问题,加大协同协作、异地办案、提级管辖力度,因地制宜开展“小切口”专项整治,着力铲除基层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深化培训、建章立制,推动监督规范有效。做实基层监督,必须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基层监督执纪执法水平。在专业培训上,持续聚焦专业能力提升,将县乡两级纪检监察干部纳入市本级培训计划,实行全员提级培训、分级分类培训,通过现场拉练、上挂学习、下派锻炼、跟岗轮训、跟案调训等方式,有针对性地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专业能力。在工作规范上,编印全市乡镇纪委监督执纪工作规范、乡镇纪检监察知识手册,定期派员加强业务指导,带动基层干部队伍专业能力和规范化水平整体提升。在制度执行上,推行“双清单一手册”工作机制,梳理形成法规制度执行《负面问题清单》《问题整改清单》,有针对性编印《法规制度执行实务手册》,加强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法规制度刚性执行。
(作者许有昌 系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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