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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和教化都是社会治理的手段

2024-07-08 09:23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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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日箴言】

  法者,辅治之具,当以教化为先。民不习教化,但知有刑政,风俗难乎其淳矣。

  ——明•薛瑄《从政录》

  【深意浅说】

  为官做宦,治理地方,以刑罚为先,还是以教化为先,历史上一直存在激烈的争论。儒家思想要求教化为先,实行礼教,刑罚只是教化之后的辅助治理手段,是为实行礼教服务的。

  在先秦儒家中,孔子是最多强调用礼乐教化的手段而不是严刑峻法的手段治理百姓的。《孔子家语》中记载了一段孔子通过一个案子讲解礼教思想的事迹。

  孔子担任鲁国司法长官大司寇的时候,有父子诉讼,孔子就把他们抓起来,三个月不审判。父亲请求撤诉,孔子就赦免了他们。鲁国贵族季孙听说这件事,就很不高兴,说:“孔子欺骗我。以前他告诉我,国家治理必以孝为先,今天严厉处罚一个不孝的儿子,就可以引导人民孝顺,难道不行吗?为什么又要赦免呢?”

  孔子的弟子冉有把季孙的抱怨告诉了孔子。孔子就讲了一段大道理。孔子说:“呜呼!上失其道,而杀其下,非理也。不教以孝,而听其狱,是杀不辜。三军大败,不可斩也。狱犴不治,不可刑也。何者?上教之不行,罪不在民故也。夫慢令谨诛,贼也。征敛无时,暴也。不试责成,虐也。政无此三者,然后刑可即也。书云:‘义刑义杀勿庸,以即汝心,惟曰未有慎事’,言必教而后刑也。既陈道德以先服之,而犹不可,尚贤以劝之,又不可。即废之,又不可。而后以威惮之。若是三年,而百姓正矣。其有邪民不从化者,然后待之以刑,则民咸知罪矣。”

  这里孔子的意思,就是他在《论语》中所说的“不教而杀谓之虐”。统治者没有进行充分的教化,老百姓还没有学习到应该怎样顺从,犯了错误却予以严厉惩罚,这不是老百姓的过错,而是执政者的过错。孔子认为,统治者只有在做好充分的礼乐教化之后,百姓仍然执迷不悟拒绝服从,那么,使用刑罚就是应该的,老百姓也会明白什么是犯罪,因而畏惧顺从。

  孔子接着还批评说:“今世则不然,乱其教,繁其刑,使民迷惑而陷焉,又从而制之,故刑弥繁,而盗不胜也。”

  孔子强调君子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给百姓作出表率:“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四方之民,则襁负其子而至矣。”

  孔子强调礼教,反对刑罚,甚至连诉讼都一起反对。他说:“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孔子礼教为先、刑罚次之的思想,无讼的思想,在后世一直有很大的影响力。治理地方的很多官员,非常推崇教化的作用,对地方百姓进行教化,把刑罚作为推行教化的手段,服从服务于推行教化。

  官员推行教化的主要方式有几种。最重要的一种方式,在明清时期尤其清朝,就是宣讲圣谕,另一种方式是旌表节孝,还有一种方式,是对于所谓有伤风化的各种行径予以打击,如打击取缔淫戏淫书、惩治逆子淫妇之类。最后一种方式,是以法律为工具推行教化。以法律为实行教化的工具,实际上取消了法律的独立价值,限缩了法律在社会治理中的功能。

  (梁发芾)

  【人间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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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齿果酸模 

  分布:兰州、天水、陇南、陇东、甘南

  简介:齿果酸模,一年生草本。花期5-6月,果期6-7月。根和叶中含结合及游离的大黄酚、大黄素、芦荟大黄素、大黄素甲醚、植物甾醇等化学成分,具有去毒、清热、杀虫、治癣的功效。

  (植物资料由西北师范大学白增福、陈学林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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