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懒官,要做勤官
【每日箴言】
为官者切不可厌烦恶事,苟视民之冤抑,一切不理,曰“我务省事”,则民不得其死者多矣。可不戒哉!
——清•薛文清《读书录》
【深意浅说】
古代地方政府行政司法不分,如知县,他既是县长,也是法院院长。官员要审理案件,处理纠纷,排解矛盾,而这些事往往都非常繁琐麻烦,是人们厌烦的所谓“恶事”。上面薛文清的意思是,当官的不能厌烦这些事关老百姓冤抑的繁琐事务,要勤于处理这些“恶事”,不要以省事的名义而拒绝处理。
古代有很多官箴,都一再强调,当官要省事,不要滋事多事、无事生非,胡折腾乱折腾。而薛文清却说当官不能以省事为名厌烦“恶事”,那么,怎么理解这种貌似自相矛盾的说法呢?
这里实际上是对待两种权力的态度。古代各级政府的“一把手”,或者叫做正印官,集行政权和司法权于一身。但这两种权力的特征是截然相反的。行政权是积极主动的权力,而司法权则是消极被动的权力。
行政权的积极主动意味着官员可以主动作为。“一旦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官员在行使行政权时,往往滥用这种扩张性的积极权力,要建功立业、标新立异、有所作为,但这往往会成为瞎折腾、乱作为,在没事的地方也要弄出事情来。所以,对于行政权,重要的是防止官员滥用权力,古代人们谆谆教导要“省事”,不要乱作为。
而司法权则是一种消极被动的权力,在古代,其权力运行特点是“民不举,官不究”,老百姓不来递状子打官司,法官就不能自己启动一个官司。只有有人提起诉讼,法院才能以仲裁人的身份被动地去审理裁判。官员被动审理案件,处理词讼,往往会有天生的厌烦拒斥心理,因为这些事情非常烦琐,不是他主动去做的,也不是乐意去做的,只是因为职责所系不得不去做的。
地方官员作为司法官员,往往形成消极被动无所作为的习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省事态度。老百姓有纠纷需要调解和裁判,发生严重冲突,需要昭雪冤情,需要主持正义,需要分清是非,需要定分止争。这些情况发生之后,作为司法官员,就有义务立即做出反应,积极审理案件,认真查清纠纷的来龙去脉和争议的事实真相,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公平合理的裁决,解决矛盾纠纷。
但历史上有不少懒官,对于老百姓提交的诉状,一概不予受理,老百姓没有说理的地方,没有获得正义、解决纠纷的机会。要么就是虽然接受了状子,但不去认真审理,结果是积案如山。这些懒官的特点就是以省事为幌子和借口,宁可躺平,或者高卧,甚至饮酒赋诗、游山玩水,就是不去审理案子,认为审理案子太俗,以不处理这些俗事为清高、为高雅、为光荣。显然,在面对百姓的种种诉求时,这种只图省事的态度,是极为有害的。
总而言之,对于很可能滥用权力,导致权力扩张的行政权,要力求省事,不要折腾。而对于被动用权的司法权来说,官员要力求做事,不要以省事的借口,不去处理老百姓盼望的事情。这就是正确处理省事和多事的原则。
(梁发芾)
【人间草木】
名称:康定柳
分布:兰州、临夏、甘南、陇南、天水、定西、武威、张掖
简介:康定柳,小乔木。花期4-5月,果期6-7月。适应性广,耐干旱、严寒,抗风蚀、沙埋,是西部高原优良的防风固沙植物,在高寒区防风固沙、退耕还林、植被恢复等生态建设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植物资料由西北师范大学白增福、陈学林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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