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高效处置问题线索
问题线索处置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工作内容,实事求是、精准高效处置好问题线索,既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也是规范案件查办的必然要求。安徽省滁州市纪委监委始终将问题线索处置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出台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优化升级保障措施,着力提升问题线索办理和审查调查工作质效。
区分“三类情况”,全周期规范管理。滁州市纪委监委区分不同情况,对问题线索分类处置。一是对于移交问题线索,“一个口进、一个口出”。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对问题线索实行专人接收、集中管理,第一时间全面梳理并向主要负责人汇报,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提出分办意见,做到动态更新,确保全程可溯。二是对于重点问题线索,特事特办、优先办理。对重点问题线索及时分析研判,加大核查力度。如,对市委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化分办机制,由负责绿化工程专项整治工作的纪检监察室充分发挥“情况熟”的优势,根据全市绿化工程领域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直接提出分办建议,报主要负责人同意后,交案件监督管理室按规定分办。三是对于办理进度较慢的问题线索,“两单”管理、预警督办。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对问题线索办理进度每周动态更新,实行“月预警、月督办”,对办理缓慢的,向承办部门下发提示单,对办理时限到期后无实质进展的下发督办单,同步呈报承办部门分管领导,及时协调督办。
建立“三项机制”,全方位推进办理。一是建立主要负责人督办机制。滁州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问题线索总体办理进度和重点案件办理情况汇报,对面上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科学统筹安排,对重点案件全面了解掌握办理进展,做到面上整体推进、重点逐个突破。二是建立专班核查机制。制定出台《滁州市纪委监委问题线索核查专班工作方案》,在派驻(出)机构人员中挑选精干力量组成问题线索核查工作专班,按照“一事一授权”的原则,将部分重点问题线索交由专班核查。三是建立审批备案机制。制定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对县级纪委监委办理的问题线索处置方式进行全程管控,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对同级党委管理的正职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要求县纪委监委承办部门将拟确定的处置方式向市纪委监委报告;对同级党委管理的副职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在确定处置方式后3日内向市级纪委监委备案。线索处置情况核查报告一律报市纪委监委备案。
落实“三项举措”,全过程管控质量。一是坚持“双向把关”。用好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和问题线索处置专题会,承办部门向集体排查会议汇报有关情况,守好确定处置方式“入口关”,确保问题线索研判精准,处置方式合理合规;在问题线索核查结束后,对其中拟采取“第一种形态”或直接了结处理的集体研判把关,避免出现应查未查等情况,把牢“出口关”。二是开展质量评查。每季度市纪委监委有关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等部门组成问题线索办理质量评查小组,对县级纪委监委已办结的同级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开展评查,将初核查否、多次核查仍查否、实名举报人不认同反馈结果的问题线索作为重点,开展评查。三是用好提前介入机制。充分发挥案件审理部门专业作用,对重点、重大、疑难、复杂及具有典型性的问题线索提请案件审理部门提前介入,对问题定性给予把关、对补证方向提出建议,确保问题线索办理工作质效。(王鑫 陈纪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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