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交代问题才是唯一正道
丢个石头试水深,先假意“配合”,把收红包的小问题交代清楚,再走一步看一步,最终却纸包不住火,被查出违法犯罪问题……日前,媒体披露了四川省盐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数字化城市联动指挥中心原主任黄毅受贿案相关细节。该案例再次表明,交代问题时避重就轻,假坦白、假悔过,无疑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只有抛弃侥幸心理,向组织如实交代问题、真诚认错悔错,才是唯一正确出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反腐败高压态势的强大震慑下,许多问题干部抛弃侥幸心理,选择主动投案,向组织坦白交代问题。然而,现实中也有极少数干部把组织的关爱苦心当成避罪漏洞,转移视线、蒙混过关,或以小遮大、避重就轻,企图瞒天过海。在已经公开通报曝光的案例中,类似黄毅这样的情形并不鲜见。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赵军主动到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但对自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避而不谈,企图蒙混过关;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郑常友“主动投案”后避重就轻、极力狡辩,全然不顾组织的帮助和挽救……以上种种,是用一个错误掩饰另一个错误,更是一种变相对抗。现实证明,以坦白之名、行欺骗之实,显然打错了算盘,最终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对犯错误同志的一贯方针。对于每一名党员来说,组织才是最坚实的靠山。是否相信组织、依靠组织,考验着党员的党性观念,也影响着党员的发展轨迹。坦白从宽,要的是敞开心扉,老老实实地认错改错,而不是对组织耍心眼,搞“选择性坦白”,以骗取组织信任。现实中,之所以还有党员干部在这个问题上犯迷糊,侥幸心理作祟是重要因素。有的以为自己演技高超,手段隐蔽,思虑周全,能够瞒天过海;有的高估了官商“兄弟情深”,自以为攻守同盟固若金汤,“你知我知”守口如瓶,但往往是“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
假坦白、假悔过等行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本领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要炼就“火眼金睛”,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综合考量主动投案动机、时机、觉悟态度、如实供述、现实表现等因素,做到精准规范稳妥处置,让假交代、假认罪、假悔过者现出原形、无处遁形。(鲍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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