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征集2025年度科技计划储备项目
近日,省科技厅发布通知,开始征集2025年度科技计划储备项目。
根据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2025年度省级科技计划6类项目开始公开征集。
科技重大专项计划包括工业领域、农业领域、社会发展领域、国际合作领域、兰白两区新质生产力培育专项、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6类。科技重大专项计划(含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单项支持强度一般控制在200~300万元,兰白两区新质生产力培育专项、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单项支持强度100~200万元,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3年。
科技重大专项计划储备项目要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牵头企业要有较强的研发基础和资金配套能力,配套自筹经费总额与财政经费总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重点研发计划包括工业领域、农业领域、社会发展领域、国际合作领域、生态文明建设重点研发专项5类。单项支持强度一般控制在20万元左右,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
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企业研发能力提升专项、科技专员专项、乡村振兴专项、东西部科技协作专项、科技特派员(团)专项、省属科研院所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科普发展专项、区域协同创新发展专项9类。
基础研究计划包括自然科学基金和软科学专项2类。其中,自然科学基金包括:一般项目、青年科技基金项目、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基础研究创新群体项目、优秀博士生项目、在站博士后专项和实验动物专项;软科学专项包括: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统计研究联合项目。
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包括首席科学家专项、科技领军人才专项、高技能人才专项、外国专家引进专项4类。
通知要求,储备项目推荐采取属地推荐、行业推荐、主管部门推荐、自行推荐等方式,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地域和业务范围内推荐。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18时。申报单位应为省内注册1年以上(截至2024年8月注册满1年),具有独立法人的创新主体,有较强的创新能力、研发投入、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管理运行规范。
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重点研发计划主要考核指标,应注重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品种,以及关键部件、实验装置/系统、应用解决方案、新诊疗方案、临床指南/规范、软件等标志性成果的研究开发和转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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