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甘肃省十四个市州细颗粒物全部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原标题:去年我省十四个市州细颗粒物全部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中国甘肃网2月5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记者 吕晟君) 2020年,全省9项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14个市州细颗粒物(PM2.5)首次全部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悉,“十三五”期间,我省生态环境系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9项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全省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
2020年,全省PM2.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21.2%(国家要求10%),14个市州PM2.5首次全部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比2015年的1个达标城市(嘉峪关市)增加了13个;优良天数比率为93.7%(国家要求90.4%),较2015年提高5个百分点。38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国家要求达到92.1%),无劣Ⅴ类水体;35个地下水国考点位极差比例为5.7%(国家要求31.4%);17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Ⅲ类标准限值要求;18条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完成整治并达到“无黑臭”等级;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9.37%、10.29%、9.46%和9.33%,2019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较2015年下降27.93%,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
2021年,我省既要严格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主动服务“六稳”“六保”,协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又要抢抓机遇、找准定位,立足省情实际,推动实施生态立省战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巩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完成国家下达的约束性指标任务,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
会议提出,“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甘肃省生态环境系统将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方向,牢牢把握“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总要求,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围绕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兰州大气污染系统深度治理重点任务,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拓宽广度、延伸深度,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大力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努力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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