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两法院公开发布环境司法保护情况及典型案例
原标题:我省两法院公开发布环境司法保护情况及典型案例
中国甘肃网6月9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记者 张烁) 6月4日,甘肃省林区中院、甘肃矿区法院分别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林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2020年度集中管辖法院环境司法保护情况及十六起典型案例。
据林区中院介绍,林区两级法院下设祁连山、小陇山、白龙江、洮河、子午岭5个基层林区法院,管辖区域横跨陇东黄土高原、陇南地区、甘南藏族自治州及河西走廊,东至子午岭,西至敦煌西湖,南至文县,管辖面积800多万公顷,实现了全省重点林区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司法保障全覆盖。林区法院审理的案件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祁连山林区法院审理的案件以祁连山环境整治中发生的民事案件为主,刑事案件以猎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居多;小陇山林区法院审理的案件主要是滥采、滥伐国家保护的珍稀植物案件;白龙江林区法院、洮河林区法院,刑事案件多以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案件为主;子午岭林区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以失火案居多。2018年以来,林区两级法院共审理各类案件458件,林区法院除依法打击犯罪外,积极探索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尝试易科执行制度,将罚金刑转换为抚育幼林、补植复绿,引导涉案人员由“毁林人”变为“造林人”、“护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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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起典型案例:
1.被告人张某、刘某等15人盗伐林木案;2.被告人杨某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3.被告人杨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4.被告人陶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5.被告人赏某非法狩猎案;6.被告人杨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7.被告人甘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8.被告人张某伐林木案;9.被告人张某等3人盗伐林木案;10.被告人韩某非法狩猎案;11.被告人赵某、李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12.安定区水务局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案;13.临洮县水务局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案;14.董某、天安财险甘南州支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民事公益诉讼案;15.张某侵权责任纠纷民事公益诉讼案;16.武威市凉州区百盛餐具消毒中心诉武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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