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劲潮涌正扬帆 甘肃省文旅厅将全面推动落实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多元一体、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是中华民族血脉相连、命运与共的活态展示,也是旅游的优质资源。旅游集物质消费与精神享受于一体,在成为一种新的大众生活方式的同时,也激发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机和活力。中华民族自古就把旅游和学习结合在一起,崇尚“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202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文化自信自强。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深化文明交流互鉴,讲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故事,推动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
2023年,文旅部及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省文旅厅先后印发通知,就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发展、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作了具体安排部署,明确提出多项硬核工作举措,全面推动甘肃非遗“热起来”,旅游市场“火起来”,在“诗与远方”的双向奔赴中,讲述弦歌不辍的非遗故事,呈现美丽蝶变的陇原风采。
凝心聚力,统筹下好“一盘棋”。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通知》《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5月18日,省文旅厅印发《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工作方案》,要求各级文旅部门、非遗保护机构、非遗传承人、旅游行业及从业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谋划推进落实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各项重点任务。同时进一步提出,要将旅游相关业务内容纳入非遗保护培训范围,让非遗传承人、保护工作者了解旅游行业特点、政策法规、运营模式、游客需求;要将非遗保护内容纳入旅游行业培训范围,让导游、讲解员、旅游开发者等了解非遗保护领域法律法规、知识内涵和保护理念,通过开展双向培训工作,增强双向认同。
强化梳理,有序形成“强磁场”。以甘肃省列入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为重点,全方位做好甘肃非遗资源梳理工作。遴选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思想理念、传统美德、人文精神,为当地民众广泛认可、特色鲜明的非遗项目,深度对接成熟旅游线路运营单位,摸排了解旅游市场需求,建立当地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荐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为旅游发展提供优质的非遗资源。
聚焦主业,深耕细作“责任田”。挖掘不同门类非遗项目独特价值和深厚内涵,找准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的契合处、联结点。充分发挥民间文学在旅游产业发展中的优势,鼓励、支持各地编辑出版非遗读本、绘制非遗旅游地图、录制非遗音视频,讲好旅游景区非遗故事。因地制宜,鼓励非遗工坊文创产品进景区进行展示展销,打造非遗特色产业园区和美食街区,支持传统表演类非遗项目进景区常态化展演,通过非遗活态传承体验,让游客近距离感受非遗魅力、体验当地民众生活方式,认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旅游产业的内生动力。
多方联动,不断扩大“朋友圈”。对在旅游空间范围内传承的非遗项目,要进一步提高保护传承利用水平。加强横向、纵向对接,逐步将列入各级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荐目录中的非遗项目引入旅游空间,尊重当地文化多元性,分析非遗与旅游业潜在融合发展空间,鼓励非遗传承人参与管理,形成合理、宏观定位和可操作的工作模式。同时,要加强对外文化传播和交流,依托旅游空间,讲好非遗旅游甘肃故事,形成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传播品牌。
精准布点,联动打造“新业态”。依托旅游景区、度假区、休闲街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举办好“非遗购物节”“非遗美食节”等活动。优化各项政策措施,支持甘肃非遗与乡村旅游、红色旅游、冰雪旅游、康养旅游、体育旅游等相结合,将甘肃非遗或相关元素融入各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聚集区、主题公园、旅游饭店,融入机场、高铁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游客服务中心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一批非遗主题的民宿、乡村旅游示范区、文旅综合体。支持旅游演艺经营主体探索创作一批底蕴深厚、特色鲜明、涵育人心的优秀非遗旅游演艺作品。鼓励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制作相关非遗导游词、宣传册及视频等,让游客近距离感受非遗魅力,提升非遗旅游目的地吸引力。
创新驱动,努力激活“一池水”。支持各市(州)设立一批特色鲜明、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非遗工坊,提升传统工艺创新力,助力乡村振兴。鼓励、支持各市(州)建设具有民族、地域、行业特色的非遗专题馆和非遗传承体验中心,为民众参与非遗传承体验创造条件。完善甘肃非遗大数据平台,鼓励、支持各市(州)县(区)利用数字化技术增强非遗项目保护单位、非遗工坊等设施场所的互动展演、参与式研学、沉浸式体验等功能。对照国家标准,结合甘肃实际,探索设立省级非遗体验基地。
高位推进,有力亮出“组合拳”。推进8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完善评估和退出机制,总结推广科学、合理、有效的建设经验和保护方式。鼓励文化生态保护区和有条件的传统村落、古街、古镇设立非遗工坊、展示厅、传承体验所(点)、代表性传承人工作室等,让传承人、村民、居民成为旅游的主要参与者与受益者。尊重当地传承群体意愿和当地风俗习惯,挖掘各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传统村落、乡村旅游重点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中的非遗资源,建设非遗特色村镇和街区。
注重传播,持续提高“曝光度”。举办好“黄河流域九省(区)非遗论坛”“全省非遗展演季”“甘肃非遗大集”“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购物节”“非遗过大年”“视频直播家乡年”等系列活动,依托甘肃文旅传媒矩阵多维度宣传报道。鼓励、支持各市(州)围绕重点门类非遗项目,梳理非遗资源和旅游景点,推出具有鲜明特色、市场前景好、具有借鉴价值的非遗主题旅游线路,并开展非遗研学游、体验游、深度游。
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是顺应甘肃文旅融合趋势、实现互利共赢的务实举措。在具体实践中,省文旅厅作为我省文旅工作的主导部门,将始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尊重非遗保护传承和旅游业发展的规律,弘扬甘肃非遗所蕴含的中华民族共同价值观念和思想情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甘肃非遗积极适应当代旅游需求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切实提升全省非遗系统性保护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凝心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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