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综合治理 狠抓项目提质增效——甘肃省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安定区青岚乡小流域综合治理成效明显。省水利厅供图
会宁县庙湾淤地坝图景。省水利厅供图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张燕茹
近年来,省水利厅坚持将水土保持作为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的有效手段,持续健全完善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体系,推进流域系统综合治理,狠抓项目提质增效,不断提升水保监管效能,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探索出水土保持的甘肃样板。
2019年以来,我省黄河流域依托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341平方公里,其中,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12平方公里,黄土高原塬面保护项目治理塬面面积1228平方公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1平方公里(其中新修梯田127万亩),新建淤地坝249座,除险加固病险淤地坝258座,完成中央投资39.41亿元。
完善法律法规 健全制度体系
根据“一法一条例”,我省起草制定了多部地方配套法规。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先后印发《甘肃省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验收实施细则》《甘肃省水土保持工程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甘肃省水土保持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在人为水土流失监管方面,先后制定了《甘肃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管理办法》《甘肃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甘肃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
2023年,我省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省水利厅牵头对《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进行修订完善,为做好新时代全省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通过不断完善水土保持地方配套法规和管理制度,我省基本建立起上下衔接、系统完备、运行有效的水土保持地方配套法规制度体系,水土保持工作在规范、高效、便民等方面得到显著提高。
狠抓工程促融合 探索治理新模式
为全面推动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我省统筹配置各类资源,以工程化的思维整村、整乡、整流域推进水土保持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按照“山顶戴帽子、坡上挂果子、山腰系带子、山坡穿裙子、沟里穿靴子”的“五子登科”建设思路,先后实施了以坡耕地改造为主的保障“粮食安全”工程,以经济林草为主的“生态经济工程”,以沟道滩岸、塬面防护为主的“拦蓄工程”,以田间道路为主的“通达工程”和以封育保护为主的“生态修复工程”等五大工程,建立起立体防治体系。
各地还依托水土保持工程,打造形成了“梯田+马铃薯”“梯田+中药材”“梯田+草畜”“梯田+花椒”等多种“梯田+”特色农业产业样板,实现了水土保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多赢。
同时,我省启动实施黄土高原塬面保护项目,探索总结出“塬面径流调控、沟头加固防护、坡面植被恢复、沟道水沙集蓄”四道防线的塬面治理保护新模式,有效遏制了沟头前进、沟岸扩张、沟底下切对居民和道路造成的危害,极大减缓了塬面萎缩速度,保护了土地资源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相关做法和经验被水利部在全国推广实施。
深化改革提质效 严格监管增能效
为了改善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我省进一步优化淤地坝建设利用思路,结合实际编制完成《甘肃省淤地坝设计标准》,紧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因地制宜推进淤地坝“四变”改革,已累计完成100多座,多层次挖潜淤地坝在抗旱应急、水源保障、山区交通出行、增加耕地面积等方面的综合效益。
依托甘肃智慧水利,建设淤地坝监测预警信息化平台,实现全省1142座大中型淤地坝基础信息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对下游有重要设施的137座淤地坝安装了远程预警监控设施,加强实时雨水情信息的监测报送和分析研判,提高预报精准度,为汛期人员转移避险赢得宝贵时间。
聚焦提升水土保持监管效能,我省推动建立人为水土流失全链条全过程监管体系和以遥感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2019年以来,全省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2444个,累计开展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22192次,累计检查生产建设项目22440个,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1017起,实施行政处罚138.34万元,依建设单位申请共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4199个,累计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31.24亿元。特别是按照水利部安排部署,采用高分遥感监测结合无人机高频次监管相结合的方法,对全省范围内26662个扰动图斑进行现场复核,通过遥感监管手段,实现对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问题的精准判别,有效破解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工作量大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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