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全面完成首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原标题:甘肃全面完成首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中国甘肃网10月10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王聪)10月9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历时4年,甘肃省已全面完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任务,并依托此次普查调查成果,建成涵盖致灾、承灾、减灾、灾情等灾害风险全要素的省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实现省级数据采集、汇交和共享应用等功能,同步实现了与国家数据库的互联互通,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进一步打下基础。
自2020年国务院部署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以来,全省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林草、气象、地震等9个行业及各部门扎实推进,完成主要自然灾害致灾因子调查、承灾体调查、历史灾害灾情调查、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重点隐患调查等主体调查,调查成果累计采集录入数据1020多万条,形成了数据集和相关图件。同时,完成了省市县三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据了解,通过这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我省第一次全面摸清了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的“家底”,形成了具有空间位置和物理属性的房屋建筑海量数据成果;全省房屋建筑第一次有了“数字身份证”;第一次开展了对全省灌木、草木、枯落物的普查,填补了全省林下植被可燃物载量空间信息的空白;第一次全面掌握了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信息和灾害属性;第一次完成了对全省县、乡、村公路、桥梁、涵洞等普查,采集了全省公路设施的抗震、防洪等设防信息,形成了全省干线公路承灾体风险数据库、全省水路承灾体风险数据集等。
同时,在评估与区划成果方面,第一次明确了全省高灾损区、高隐患区、高风险区和低减灾能力区“三高一低”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区域;第一次识别了占全省陆地面积5.68%的自然灾害综合高风险、中高风险区,将全省划分成为5个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大区、19个综合风险区,揭示了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东南高西北低”的宏观格局和导致高风险的主要因素,第一次划出了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管理的短板弱项区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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