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1.1亿余元 甘肃大力推进31个乡(镇)和嘉峪关市农村环境整治
中国甘肃网10月28日讯(西北角·中国甘肃网记者 程健)10月28日下午,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今年第10次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甘肃安排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1198亿元,支持31个乡(镇)和嘉峪关市全域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目前,新增完成310个、累计完成5058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全面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年度农村环境整治任务。
据了解,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关系生态安全、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和美丽甘肃建设。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紧紧围绕“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不断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扎实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截至目前,全省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持续提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地下水国控点位Ⅴ类水比例控制在21.1%以内,累计完成470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和84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29.47%以上,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闫进锋介绍,在科学实施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中,省生态环境厅以实现“三基本”(基本看不到污水、垃圾、畜禽粪污乱排乱倒;基本闻不到臭味;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为导向,重点围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含资源化利用设施)运行情况,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农村畜禽粪污治理成效等,省、市两级常态化开展农村环境整治调研评估,对整治成效不达标或存在反弹现象的,督促限期整改,推动补短板强弱项,持续巩固农村环境整治效果。
同时,坚持规划引领,印发实施全省“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指导86个县(区)修订完善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形成“1+N”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体系。先后出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办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南和设施运行维护指南,为全省农村生活污水系统治理、规范管理提供支撑。印发实施《甘肃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整改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台账,对设计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设施开展巡查、执法监测,督促非正常运行设施分类分批整改。精准聚焦五类治理重点,建立年度农村生活污水重点治理村庄清单,指导各地以资源化利用为导向,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此外,加大常态化排查力度,精准识别农村黑臭水体,将新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或返黑返臭水体及时纳入监管清单,实行“拉条挂账、逐一销号、动态管理”,推动完成整改。强化已完成整治黑臭水体日常监管,开展“回头看”和新增黑臭水体“再摸排”,每季度开展整治完成情况核实,持续巩固整治成效。推动建立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护机制,完善水体巡查和保洁、污染治理设施管护、村民参与、社会监督等制度,将农村小微水体、沟渠等纳入河湖长制工作或网格化监管范畴,强化监管,防止水体返黑返臭,确保“长制久清”。截至目前,清单内85条农村黑臭水体已完成整治84条,1条正在加紧推进工程实施,年内可实现清单内农村黑臭水体清零目标,基本消除农村较大面积黑臭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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