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们撑起一片爱的天空——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调查
文/王 永
“386199”,这不是一个部队的代号,而是新闻媒体记者笔下的一个特殊的群体——中国农村数量庞大的留守妇女、儿童和老年人。
因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差距的客观存在,因为要追求更加美好的幸福生活,因为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主体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多种客观复杂原因的存在,造成了很多留守妇女、儿童和老年人在基本生活保障、教育、就业、卫生健康、思想情感等方面缺乏社会关爱。
“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这一要求,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如何帮扶这三类特殊群体指明了方向。
当前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面临哪些缺失?这三类人群最突出的现实需求是什么?相关政府部门应该重点解决哪些突出矛盾……
带着上述问题,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半边天”
就近就业顶起家里“一片天”
“妇女能顶半边天”,实际上在很多农村留守家庭里,留守妇女顶起的远远不止半边天。照顾孩子,辅导功课,从事家庭副业,打理菜园农田,维护乡土人情……面对繁重的家庭负担,大多数农村留守妇女默默无闻地用坚韧和坚持守护着小家,守候着可期的幸福。
让人尴尬的是,虽然辛苦付出很多,但留守妇女为家庭收入的贡献程度依然很低,大部分留守妇女的家庭责任停留在照顾老人、孩子等层面上。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传统的女主内的观念使然,还有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大部分农村留守妇女文化程度相对偏低,加上家庭拖累,很难实现就业有收入,所以只能在家里留守。”山东烟台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何振波说。
近日,民政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社部等13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此也有明确回应。
记者注意到,《意见》中主体内容部分,即对农村留守妇女的关爱措施中,要求相关部门制定完善提升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水平的政策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提升农村留守妇女就业创业能力;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积极为农村留守妇女创业发展搭建平台和提供服务,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实现农村留守妇女就近就地就业。
改变正在发生。近年来,借助精准扶贫的东风,全国各地人社、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均依据就业帮扶和培训计划,对广大农村留守妇女进行就业创业培训,使得一大批留守妇女在家门口实现了就业创业。特别是人社部门力推的“扶贫车间”,让无数留守妇女既照顾了家庭,又获得了不错的收入。
在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陈王街道扶贫车间,记者看到,来自附近村庄的几十名留守妇女和老人正在编织藤椅。据介绍,到了中午孩子放学时间,这些妇女就去接孩子回家,吃完中午饭送孩子上学后再返回扶贫车间继续干活,时间上完全自由,月收入也接近2500元,基本能满足家庭日常生活开支,老公在外的打工收入可以作为储蓄存起来或者用来发展其他副业。
“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所采取的家门口就业的方式,其实是非常符合当前中国农村家庭实际的,既稳定当代农民工家庭大后方,又能让这些妇女在照顾好孩子的同时,有一些农业经济收入之外的就业收入,有利于她们的价值实现和空闲时间充分利用。”何振波说。
“留守娃”
需要社会合力撑起一把“保护伞”
来自河北省邢台市的周艳丽刚刚辞掉在北京市门头沟区一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把3岁儿子从山东莱芜农村的婆婆家接到了北京上幼儿园。
“虽然租房、上幼儿园的生活成本和经济压力很大,但我必须咬牙坚持一年全职带他,等理顺了,我再在家附近找个时间灵活的工作干,我不想让我的儿子当留守儿童,有太多后遗症。”周艳丽说。
说起留守儿童,最让人揪心的其实无非是两个问题,一是安全问题,二是心理问题,或者说亲情渴望和需求问题。
解决留守儿童问题,首先需要精准摸清底数。截至2019年,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为697万人,与2016年民政部首次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的数据902万人相比,下降了22.7%。
当前,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定义为:“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这是基于《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规定而作出的调整。
“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这三个限定条件意味着留守儿童如果没有社会力量的介入,他们的人身安全很容易出现各种意想不到的问题。
留守儿童的安全问题,特别是每年夏天各地曝出的儿童溺水事故让人触目惊心,其中有很多事故是由于家庭监管不到位或者因为父母外出打工出现监管真空造成的。
民政部等相关部门为此推进了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明确提出,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对摸底排查中发现的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农村留守儿童花名册,通报给同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会同村(居)民委员会联系外出务工的农村留守儿童父母,责令其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要求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暂时无法返家的,专项行动中也明确了相应的政府部门的责任,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督促和指导其选择具备较强监护能力和监护意愿的亲属、朋友担任受委托监护人,落实委托监护责任。
对于留守儿童的亲情渴望以及亲情关爱缺失造成的心理问题,国家相关部委出台了许多政策措施和专项行动方案。例如,教育部要求,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完成第二批210所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重点加强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
国家卫健委专门编制印发了《留守儿童健康教育核心信息》《留守儿童监护人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均把心理健康作为重要部分,对农村留守儿童开展心理知识和青春期知识的健康教育,倡导留守儿童监护人关注孩子心理健康,提出了相关应对措施和干预技巧。
“探索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模式,通过建立留守儿童家长联系热线,建立留守儿童成长动态档案,增设心理、安全、生理卫生、生活能力等适龄培训内容,组织留守儿童假期前往父母打工地参观学习,解决留守儿童孩子的心理问题。”在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渭南市副市长高洁谈及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时如是说。
“夕阳红”
建起养老“保障网”确保养老无忧
“我不跟子女要钱,他们在外面打工也不容易,趁现在还能干活挣点钱,多攒点钱,留着以后有急事能拿出点钱,而不让儿女犯难。”近日,在山东省沂南县生产玩具的扶贫车间里,67岁的孙维营老人一边给玩具套上塑料防尘袋,一边跟记者搭话。
给玩具套上防尘袋,再装到纸箱里,工序很简单,装一个8分钱,孙大爷一天能装四五百个,挣三四十块钱,他很知足。
孙大爷两个儿子都在外面打工,家庭负担都很重,而他早年丧偶,一直独居,身体健康,不需要子女照顾,但手头也没什么积蓄,日子过得有点紧。
农村留守老人的养老保障问题,是很多像孙大爷一样的老人所面临的现实问题,虽然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但受制于收入水平低的现实,大多数老人仅按最低档次缴费标准来缴费,而每月获得的养老金仅能满足基本生活需求。
对此,2014年有全国政协委员提交过一份提案,建议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拉大不同缴费档次间的财政补贴差距,鼓励参保人员多缴费、多积累。
除了现实的养老保障需求,老年人的晚年精神需求同样不能被忽视。2018年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子女不经常回家看望老人,老人可以诉诸法律。”常回家看看,本属人伦道德范畴,而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为子女的行为规范,也折射出当今中国解决社会养老问题的困境。法律指引与道德规范如何更好地结合,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让“386199”不再是一个充满苦涩和无奈意味的群体代号,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已经为他们擘画出一个充满希望的美好未来图景,解决好当前这几类群体所面临的突出问题,是实现美好图景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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