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临泽县人社局出台十项硬核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文/临泽县人社局 万巧玲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临泽县人社局始终将县内企业复工复产、援企稳岗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及时出台十项硬核措施,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或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或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对招聘离校2年内的未就业毕业生,与之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给予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给予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在职职工人数(含新招人数)25%下调为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下调为1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可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最高担保本金责任限额)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给予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实施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引导企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招聘的毕业生由省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招聘企业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给予企业就业见习补贴。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全市16~24岁失业青年。组织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对吸纳参加就业见习的企业,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实行吸纳用工补贴政策。统筹使用就业补助和扶贫等资金(不包括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贫困县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实行吸纳用工补贴政策。企业、扶贫车间、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本地贫困劳动力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5000元/人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实施援企稳岗政策。截至2020年底,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受疫情影响较大,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上年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全省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上年末参保职工人数确定。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1年。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从2020年2月起,免征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免征期限5个月。通过十项政策的出台,为企业减轻了用人成本,缓解了企业实际困难,为推动企业渡过难关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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