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甘谷县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调研
文/牛旭明 张 勇
一、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省人社厅等部门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及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2009年底,甘谷县结合实际制定了《甘谷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2009年7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甘谷县中小学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已建立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绩效工资总量随基本工资和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甘谷县教育局根据《甘谷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定期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进行绩效考核指导。
根据天水市人社局、天水市教育局《转发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适当提高中小学校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通知》精神,甘谷县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比例已提高6%。
根据《甘谷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甘谷县各级各类学校班主任津贴绩效考核发放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甘谷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班主任津贴分为三等:一等340元/月,二等300元/月,三等260元/月,人均标准300元/月,发放10个月。高中阶段教师班主任津贴按平均不低于500元/月的标准核发。
根据《天水市教育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甘谷县教育局、财政局下达了《关于下达2019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甘谷县2019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按教师工作、生活条件的艰苦程度等因素分为三类:一类345元/月,二类380元/月,三类431元/月,人均标准400元/月,发放12个月。
截至2019年底,甘谷县共有义务教育学校教师5481人,年平均工资67528元;普通高中学校教师1093人,年平均工资70287元。甘谷县共有公务员972人,年平均工资63958元,因2019年甘谷县进行了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改革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工作,故公务员人数和年平均工资收入较2018年相比有所减少。甘谷县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已高于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健全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机制。为切实维护中小学教师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甘谷县制定了《甘谷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县教育局定期对所属义务教育学校进行绩效考核,并对学校内部进行考核指导。各学校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评价,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及津补贴标准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由学校、学区根据工作人员承担的工作量、完成质量、教育教学效果以及其他综合表现合理拉开差距,根据考核结果核发。
(二)积极稳妥实施班主任津贴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审核发放工作。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县教育、人社、财政部门制定了《甘谷县各级各类学校班主任津贴绩效考核发放办法》和《关于下达2019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规定甘谷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班主任津贴根据学期末班主任绩效考核结果,由各学校、学区上报至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审核后,由县财政局拨付至各学校、学区按学期绩效考核等次发放。甘谷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坚持“以岗享受,离岗取消”的原则,岗位由各学校、学区每学期核定一次,按12个月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每学期由相关学校、学区对符合发放政策的在岗教师进行公示,报县教育局、财政局审批后,由县财政局下拨按月发放。
(三)着力优化中小学教师工资审批流程。教师工资审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涉及教师本人的切身利益。县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要求各级业务经办人员提高工作能力、改善工作作风、优化审批流程,对涉及教师转正定级、岗位设置、岗位变动和工资待遇及津补贴调整等工资业务审批事宜,优先规范办理,缩短审批时间。教师工资审批由各学校、学区上报至县教育局、人社局审核发文后,由县财政局按文件及时拨付兑现,需要补发的足额补发,各类工资文件由各级学校负责在本校公开,确保甘谷县中小学教师薪资公开透明。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绩效工资总量有所下降。绩效工资实施难点主要是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难点是绩效考核评价机制。随着近年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历次调标,绩效工资部分被纳入基本工资,绩效总量降低,原来制定的分配办法在考核分配时显得捉襟见肘。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激励作用有限。部分教师对政策的理解存在误区,存在“平均主义”的思想,认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同基础性绩效工资都是其本人应得收入。一部分职工认为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就是变相的涨工资,只关注个人收入水平高低,对具体的绩效考核指标和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并不清楚,导致教职工在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分配过程中参与度低。
(三)绩效工资的考核评价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由于没有一套科学的绩效工资考核指导意见,在实施过程中,有的学校反映分配办法难以制定执行,考核方案中各项指标的合理量化和认定难以得到广大教职工认可。如师德考核的量化问题,因学生的差异性导致教师业绩评价难定标准,教师教学业绩很难在短时期内进行具体的量化细化。
四、工作建议
(一)加强宣传引导。上级人社、教育部门应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使广大教师职工充分认识到绩效工资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破除平均主义、论资排辈等固有思想的束缚,消除对改革的抵触情绪。通过网课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形式使广大教职工深入理解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分配的具体内容,树立人人创先争优意识。
(二)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参考各级教职工的意见建议,指导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工作业绩。机制以业绩为核心因素,不唯学历、不唯资历,按照教师实际岗位及工作职责,突出“绩效”,不搞平均主义。针对教师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制定合理的考核指标、考核方法和考核反馈体系,突出公正、公开、公平,充分发挥对优秀人才、关键岗位和业务骨干的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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