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门劳动关系预防预警机制构建的思考
文/阮苏洁
近年来,随着我国供给侧改革深入推进,劳动者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劳动关系愈发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劳动关系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社会治安问题,且影响面广、社会危害性也较大。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基层人社部门建立完善劳动关系预防预警机制变得尤为重要,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对于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
一、劳动关系预防预警面临的挑战
(一)经济发展新常态,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出严峻挑战。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劳动关系不稳定性增强,停产倒闭、提前解散、兼并重组、转移搬迁等引发工资拖欠、欠薪逃匿、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非正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侵害职工权益问题;同时,为化解产能过剩、推动国企改革,各地进行政策性调控,可能出现隐性失业显性化,这在部分地区煤炭、硅材料等行业已经出现。
(二)劳资纠纷协调机制建设相对滞后,“第一道防线”难以发挥应有作用。县 (市、区) 及以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不够健全,制度不明确,运作不规范,作用不明显,企业家联合会或企业家协会缺位现象比较普遍;基层调解组织是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的重要补充和职能的有效延伸,个别地方基层党委、政府特别是一些用人单位,对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建设和运行不重视不支持,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未能发挥应有作用;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网络化监察”的工作平台未真正建成,广大用人单位仍处于监管空白,致使一些违法案件得不到及时处理。
(三)劳动保障领域违法问题依然突出,劳资纠纷事件时有发生。部分地区部分中小企业用工不规范,一些企业职工参保率较低;一些非公企业长期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随意解除劳动关系、随意超时加班、克扣和拖欠工资;建筑施工企业层层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频发;少数企业改制、关闭、解散等人员安置问题引发劳动争议,集体上访日趋增多;部分职工要求提高工资待遇、改善劳动条件诉求日益强烈,处理难度进一步增加。
二、基层人社部门劳动关系预防预警机制构建的建议
劳动关系预防预警目的是建立规范有序、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重点是预防劳动争议,核心是实现劳动关系稳定。重点应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完善组织建设。以镇(街道、经济区) 为劳动关系预防预警主体,以劳动关系协调员、调解员、协管员为抓手,以完善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基层调解组织、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体系为依托,着力构建“一个平台、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工作机制,形成反应快速、上下联动、协调有力、覆盖广泛的劳动关系预防预警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区县、镇(街道、经济区)、村居三级政府劳动关系预防预警体系,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突出问题。建立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推进和谐企业、和谐单位、和谐乡镇、和谐园区“四项创建”活动,建立集体协商争议处理机制,引导职工有序表达诉求。建立完善基层调解组织机制,提高用人单位自我预防纠纷、自我化解纠纷和预防预警能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建立完善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体系,对管理区域、对象、环节和过程实现全覆盖,形成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的监督体系。其次是设定指标。围绕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用工、劳动合同、民主管理、集体协商、工资支付、工时休假、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的八个方面运行情况及时监测;围绕企业转制改制结构调整和企业关闭破产、职工分流安置涉及职工社会保障权益及时监测;对可能引发职工集体上访、怠工、停工等突发性事件及时监测;对因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政策出台引起劳动关系利益调整及时监测。
二是多渠道推进。加强信息收集报送。由街道 (乡镇)劳动关系协调员、调解员、协管员担任信息员,及时了解采集本辖区用人单位有关情况,每月上报镇(街道、经济区)党委政府,经分析处理后逐级上报。完善现状分析制度。镇(街道、经济区)党委政府定期召开分析会,研究倾向性问题和矛盾,明确劳动关系工作重点及工作策略,并向上级党委政府汇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分析研究突出矛盾,提出协调处理意见。制定考评通报制度。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下级进行监督检查,实行量化管理,加强跟踪问责,进行年度评估。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预测是首要环节,通过调查研究和信息搜集,科学地分析和把握劳动关系领域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预审是重要环节,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审查,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预报是基层街道 (乡镇) 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本辖区用人单位基本情况,使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掌握劳动关系现状和发展趋势,采取相应对策。预控是关键环节,发生劳动关系冲突时,应提前介入,把握化解矛盾的主动权,行使调处职能,确定预警等级,启动应急程序,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要明确第一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一线处置;对事态恶化可能引发公共危机,由县(市、区)政府启动应急预案。为防止事件反复,还应完善跟踪反馈机制。对事前失察、事中失措,工作不力、失职渎职致使矛盾激化、事态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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