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人社局“三个全覆盖”推进“好差评”
文/金塔县人社局 石惠惠
为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人社窗口单位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金塔县人社局依托“全国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大比武”平台开展线上线下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实现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
政务服务评价事项全覆盖。在已有的人社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围绕人社服务事项新要求,厘清政务服务事项。以标准化促服务规范,以信息化促服务创新,以资源整合促服务效能提升,大力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现企业群众办事“跑腿”越来越少,材料越来越简,时限越来越短,体验越来越好。
政务服务评价渠道全覆盖。推进“好差评”线上线下全覆盖。在线下,协调政务服务大厅,在服务窗口醒目位置设置评价器,满足现场服务“一次一评”。在线上,及时对接政务服务网、12333服务热线等服务渠道,做好评价功能模块,细化评价问询表单,满足网上服务“一事一评”。
政务服务事项评价整改管理全覆盖。根据评价数据及监测调度情况,对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开展分区域、分业务、分时段等比较分析,挖掘企业和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服务改进措施并抓好整改落实。对差评进行即时回访核实,对情况清楚、诉求合理的,做到立行立改;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对缺乏法定依据的,做好解释说明。经核实为误评、恶意差评或诉求不符合规定并已做出解释说明的差评,不予采纳,做到差评件件有整改、实名差评件件有反馈。
崇信县健全四项管理机制
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就业
今年以来,崇信县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就业,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科学控制公益性岗位规模,避免福利化倾向,全力稳就业,保居民就业。
一是按需设岗。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开发岗位,确定岗位名称、职责、数量、薪酬待遇和上岗人员年龄、学历、专业、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要求和情况,除特殊岗位外,不得设置民族、性别等歧视性条件。
二是以岗聘任。用人单位将拟开发的公益性岗位需求以文件形式报县人社局,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根据用人单位具体实际、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和当年就业补助资金承受能力进行初审,合理确定岗位数量,通过人社部门网站统一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招聘;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考核、面试、考试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从符合公益性岗位上岗条件的人员中确定上岗人员,报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根据招聘公告确定的条件,审核用人单位确定的拟上岗人员资格,对符合条件的拟上岗人员在网站、微信平台等媒介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向用人单位下达同意聘用公益性岗位通知;用人单位与上岗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三是在岗领补。要求各用人单位进一步明确靠实管理职责,管理好、使用好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履行好直接责任和主体责任。各用人单位必须充分认识、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相关程序,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依法依规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做好日常考勤,加强年度考核,从严管理使用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
四是有序退岗。要求各用人单位对于不遵守本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制度,不服从管理的上岗人员,充分履行管理职责,有权及时上报文件解除其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县就业服务中心即根据单位上报文件予以清退。对于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并辞职离开岗位的人员,各用人单位要在其辞职并终止劳动合同5个工作日内,上报解除公益性岗位合同的正式文件,县就业服务中心将根据用人单位上报文件及时办理有关退出手续。发生此类情况1个月内没有及时上报的,该用人单位列入“黑名单”,并按照就业补助资金有关规定追回相应补贴资金,追究相关责任领导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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