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做好新时期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
文/武威市凉州区人社局
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扎实有效地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当前调研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政策措施问题,对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一、工作开展情况和维护农民工
合法权益现状
近年来,武威市凉州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农民工工作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助力脱贫攻坚大局,以全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主线、以促进农民工充分就业为抓手,有序推动农民工市民化和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全力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抓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凉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成立领导小组,由分管负责人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按照各部门工作职责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将农民工工作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层层落实目标任务;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各部门、各镇、各街道、各工业园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涉及农民工工作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制度机制,在机构、人员、责任、后勤保障方面实现“四落实”,为做好农民工工作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制定印发了“无欠薪”攻坚年实施方案、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专项整治方案、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方案、“无欠薪”攻坚年工作任务分解和根治农民工欠薪2020百日提升行动计划,全过程落实包保责任制,一抓到底,形成了“政府部署、人社主抓、部门配合、企业落实”的工作格局,有序推动了工作开展。
二是抓法律执行,贯彻合同制度。指导和督促全区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并履行书面劳动合同,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权益。加强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督促用人单位健全职工花名册、劳动用工管理台账、考勤记录和工资支付等劳动用工基础台账,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在务工流动性大、季节性强、时间短的行业中招用农民工的,推广使用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对小微企业经营者开展劳动合同法培训。大力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切实强化对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着力提高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和履约质量。截至目前,累计督促和指导945户用人单位(涉及职工31512人)依法依规与29622名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4%,其中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全区已建工会企业848户,签订集体合同729份,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6%。
三是抓法制宣传,增强维权意识。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在招用农民工较多的用人单位、工地、职业介绍服务大厅张贴劳动者维权投诉电话。印制了 “农民工维权联系卡”,发放到全区各建筑工地的外来务工人员手中,深入全区各建筑工地直接与农民工一对一、面对面地讲解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在建筑工地树立劳动保障权益告示牌,组织开发商、建筑商举行法制讲座,对农民工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主渠道作用,通过政策宣传、案例宣传和典型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2020年以来,先后组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讲指导会议4次,组织开展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管理人员、劳资经办人员《条例》培训班,培训270多人次。通过条文解读、案例分析,全面提升用工单位的法律意识。开展集中学法、集中宣传、集中培训,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确保《条例》落地落实。先后组织执法人员到已复工复产的工地、企业进行《条例》的宣传讲解,共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检查项目工地56处,用人单位47户,印制《条例》宣传材料5000份,引导企业积极学法守法用法,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依法用工。
四是抓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凉州区政府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规范了工程项目建设行为、构建了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健全了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明确了属地和行业监督责任,各相关部门据此进一步加强了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失信惩处、工资专户、银行代发等制度的落实。制定了《凉州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办法》,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印发了《凉州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和《凉州区区直项目建设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各镇、各街道、各工业园区、区直项目建设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层层落实目标任务,有力地聚合了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优势,极大地改善了人社部门“单打独斗”的被动局面;印发了《关于建立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预警机制的通知》,督促各单位进一步健全应急工作机制,按照三级预警等级,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全面开展监控预警,及时防范化解,初步形成了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
五是抓监督检查,落实监管责任。坚持贯彻制度不松劲、整改落实不松口,始终保持治理欠薪高压态势,分阶段、有重点、持续不间断地开展了春节前集中整治、创建“无欠薪”城市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欠薪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和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有力遏制了拖欠工资高发频发态势,全区治欠保支总体形势向好。对全区152个在建工程项目,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监控,狠抓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工作,严格缴纳规定,对发现的凉州区刘畦至黄羊公路养护维修工程、凉州区脱贫攻坚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等4个政府投资项目未缴纳保证金的问题,及时发函督促区交通、水务部门缴纳,收缴保证金141.42万元;实行差异化缴存办法,奖优罚劣,对云翔公司综合楼建设项目、高坝镇镜堂花园社区项目实行差异化缴存,为企业节省资金36.81万元;优化缴存方式,西域绿洲项目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1440万元。全区建设项目不缴纳工资保证金、不开设工资专户等违法乱象初步遏制,部门合力治理理念进一步增强,保障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进一步落实,治欠保支由被动处理向主动预防进一步转变。
六是抓诚信建设,加大惩戒力度。行刑联动配合,严惩恶意欠薪,凉州区检察、公安、人社建立了行政司法联动协商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协调联动。区级公安部门2020年共初查市、区两级人社部门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45起,共受理45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线索,立案22起,不予立案17起,破案5起,追究刑事责任5人(其中移送起诉4人,取保候审1人),追缴拖欠工资281余万元。对48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在凉州网进行社会公布,列入“黑名单”5起,对74户建筑企业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按照规定评定A、B、C三个等级,做好分类监控;将甘肃盛朝建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威幸福山庄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5个用工主体或劳务承包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3批次19起,由各相关单位实施联合惩戒,在社会上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对39家存在工资支付纠纷未解决的企业不予出具“无欠薪证明”,累计有141个项目因欠薪严重的企业限制招投标资格,用“卡脖子”的办法倒逼企业履行工资支付直接责任;区人社部门配合组织、统战、工会、工信等部门,在村两委候选人推荐、政协委员提名、团体或个人评优评先、培训就业资金帮扶、产业政策扶持等方面,就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经营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引导民营企业增强诚信守法经营意识。
七是抓能力建设,争取上级支持。为落实省人社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工作要求,加强全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健全完善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体制,区政府为区劳动监察大队配备11名协管员,在现有执法执勤车辆中调配执法执勤车辆1辆,专门用于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执法力量的加强,有助于形成人员到位、责任明确、跟踪及时、查办有力的覆盖城区工程建设项目的劳动保障监察监管网,提高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突能力。
(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现状。
一是加强就业服务,促进农民工充分就业。申报认定1个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3个市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2个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孵化)基地,为2个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拨付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120万元。多管齐下,提高劳务输转组织化水平。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市场、中介组织、劳务经纪人等资源,全面推进与区外的劳务合作,辟建劳务基地20多家;全区38个乡镇和7个街道办事处全部成立了劳务经济工作站,选配人员做好劳务输转和劳务服务工作。2020年以来共输转城乡剩余劳动力21.0694万人,创劳务经济收入41.86亿元,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累计输转37133人,创劳务收入8.36亿元,有输转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应转尽转。在全区25个涉贫镇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258个,开发防疫消杀、保洁环卫等临时乡村公益性岗位443个;建成扶贫车间33家,吸呐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489人。多样化培训,提升农民工素质。2020年以来共开展创业培训18期1380人,完成职业技能培训 4046人,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300人。依托众兴菌业、鑫顶牛、德青源等7家“扶贫车间”,开展了“企业+岗位+培训”模式岗位提升培训109人。结合全区食用菌产业发展需要,培训食用菌生产工53人。搭建平台,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举办了2020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百日千万”专项活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网络招聘活动,搜集区内外398户企业涉及2.6万余个就业岗位信息,通过政务公开网、武威电视台、凉州人才、凉州共青团、凉州妇联等微信公众号、企业招聘QQ群等平台累计发布招聘信息98期1626条,印制招聘信息彩页6万份,利用开展稳就业、脱贫攻坚等时机,在各镇村组、街道社区进行张贴发放,采取多种方式高频次向高校毕业生推送岗位信息,先后帮助3000余人实现就业。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创业人员办理创业担保贷款908笔14853万元。
二是全面持续发力,推进根治欠薪工作。全区分阶段、有重点、不间断地开展了春节前集中整治、创建无欠薪城市百日攻坚和根治欠薪夏季、冬季专项行动,通过督促、督查、督办,全力推动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项目建设单位直接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中标企业主体责任“四重责任”和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支付、劳动合同签订五项制度落实落细,始终保持了对根治欠薪的高压态势,有力遏制了拖欠工资高发频发态势。今年以来,已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444起、信访521起,为2700名农民工追讨工资1.5亿元,按期结案率和合格率达到100%。纠正用人单位克扣或拖欠工资、不签书面劳动合同、不参社保、不遵守国家休息休假规定、收取押金等各类违法行为358起,责令用人单位与农民工补签劳动合同2800人次,有效促进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严格规范了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维护和保障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2020年根治欠薪夏季行动中,认真摸排欠薪隐患,区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陇能家园、中铭玲珑郡、海上名门、中铭星乐汇、金沙镇安置房项目等5个农民工密集、存在群体性信访隐患的工程项目实行领导和监察员包项目,行业部门加强监管,及时解决欠薪隐患,化解矛盾,稳定劳动关系。
三是创新维权模式,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认真落实三方协商工作机制,制定了《凉州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工作制度》,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和区工信局及时召开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就全区劳动关系进行研究;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督促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全区在职农民工合同签订率达到94%,进一步规范了劳动关系;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禁止使用童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全面自查和集中整治等各类专项检查行动4次,检查各类用人单位和工程项目186个;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申请193件,涉及金额295.3万元,使一大批纠纷消除在基层,消灭在了萌芽状态。坚持以约谈、培训、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指导和管理,坚持以“服务企业,促进发展”为主要的执法维权理念,寓服务于日常监管之中,实现从单一执法向综合服务型转变。创建网上投诉举报管理机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实行专人值班,随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及时查处违法案件。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热线”,及时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推行农民工维权办案“名优律师”制,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窗口,进一步强化农民工法律援助,2020年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7起。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职业保护,2020年已邀请专家77人次,检查企业169家次,发现整改安全隐患和问题580条。采取“线上+线下”方式进行安全培训,累计参与网上在线安全培训教育企业近200家,受训人员1. 4万人次,维护了农民工安全工作环境,提高了农民工的安全意识。
四是落实各项政策,推动农民工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全面落实农民工各项优惠政策,积极推进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同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助推农民工市民化;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2020年以来共办理居住证4859人;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2020年向农民工租赁保障性住房128套,出售78套。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向非公有制单位及稳定就业的农民工覆盖,提高农民工依法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对在城区工作的农民工凭劳动合同与城镇其他学生一样,按照居住片区,与城镇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凡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均可在学籍所在地报名参加中高考,2020年共接纳进城务工人员在居住地入学2897人。
五是加强人文关怀,着力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加强农民工党组织建设,积极推荐优秀农民工作为各级党代会、人大、政协的代表、委员,在评选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报考公务员等方面与城镇职工同等对待;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2020年已组织开展基层文化活动80余场,配合省级文艺院团开展2020年省级政府购买“陇原红色文艺轻骑兵”文化惠民活动4场次,配合中央民族乐团开展慰问演出2场次,完成送文化下乡文化惠民演出活动44场次,完成第十二届凉州民间文艺大赛初赛及复赛52场次;成功举办2020年凉州区春季联欢晚会、送文化下乡惠民演出、“我们的节日·端午节”主题活动、戏曲进校园进乡村等活动,促进农民工与市民之间交往、交流,同时,完成市区图书馆合署运行和区图书馆总馆及6个镇(街道)图书馆分馆建设,提高对农民工文化保障服务水平;依托各工业园区、街道、总工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农民工集中入会行动”,把农民工吸引到工会中来、吸引到工会活动中来,开展了“人文关怀进企业进一线”活动,努力推进农民工本人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城镇;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工作,建立完善关爱服务和救助保护机制,2020年以来,为10286名女性农民工开展“两癌”免费检查,计划救助26名“两癌患病妇女”,努力保障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合法权益。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经过调研,全区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部分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还不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滞后,私营企业尤其是个体经济组织中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期限偏短,有些内容还不规范。同时劳动合同的履约率不高。虽然凉州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了94%,但由于部分企业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和了解还不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还不强,加之诚信意识欠缺,部分企业不按规定履行劳动合同,随意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部分职工也存在不严格按劳动合同规定享受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现象,由此而产生了大量劳资纠纷,劳动者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不利于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二)农民工参保率低。通过对全区招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建筑行业和餐饮住宿行业的调查走访,大部分农民工只在所在乡镇缴纳了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合医疗保险,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农民工自身缺乏保障意识,法律意识普遍比较淡薄。他们进城务工,虽然已经不再单纯为的是养家糊口,但让他们将自己来之不易的薪酬拿出一部分来支付养老保险费,思想上不容易接受。同时,也存在着自己现在缴了费,到老了能否领到养老金的顾虑。农民工普遍认为养老是几十年以后的事,抱着走一步算一步的想法。再加上现在进城的农民工是供大于求,农民工为生计满足于有活干,只能放弃养老保险等权利,没有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是农民工就业流动性强的特点,决定了他们很难长期或者固定生活在哪一个城市或某一个用工单位,跨省、跨地区流动就业成为常态。因为跨省、跨地区、跨城乡流动就业后,使得养老保险的缴费、接续、转移不能“保随人行”,参保人的权益得不到相应的保障。三是企业的利益驱动,使得用工单位对劳动保险政策落实执行不到位,对社会保障制度的推进产生直接影响。《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中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支付的工资收入,为农民工缴付一定比例的养老保险费。农民工在就业市场上是弱者,只要能找到一份活干就行,几乎没有可能考虑是否参加养老保险等事项,因而产生部分农民工对于部分企业不给予参加养老保险保持沉默。目前,许多企业特别是建筑业、规模以下小型工业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大量雇用进城务工农民,甚至将原来的一线工人弃之不用,直接原因就是企业大量使用临时工而不为其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手续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
(三)拖欠工资等侵害农民工权益现象还很严重。通过近几年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的拖欠工资等侵害农民工权益的投诉、信访件可以看出,凉州区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还很严重,根治欠薪任务依然艰巨。2017年,凉州区劳动监察大队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745件,涉及1381名农民工工资2912万元;2018年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626件,涉及3329名农民工工资5692万元;2019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564件,涉及2826名农民工工资5069万元。2019年与2018年相比,虽然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数、涉及人数、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同比分别下降11%、17.8%、12.3%,但总量依然较大。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项目资金不到位,引发欠薪问题突出。建设资金不到位是造成拖欠工资的主要原因。如荣华公司文化旅游街建设项目因缺乏应有的建设资金和保证资金,拖欠工资数额较大,造成大批农民工多次到市、区政府上访。一些民生、扶贫等项目,因资金归集不到位引发欠薪问题。如长城镇长富村移民搬迁房及养殖棚项目,因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认识不明确等原因,导致政府补贴资金打入农户一卡通后农户挪用或不上缴,农民自筹资金归集困难,使项目建设资金不到位,引发农民工工资拖欠等问题。部分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因项目资金不到位引发欠薪问题较多。一些乡村道路建设项目、城市建设项目、公租房建设项目等,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施工方支付工程款,造成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二是非法挂靠、层层转包也是造成拖欠工资的直接原因。建筑企业对于工人管理流于形式,甚至出现只收管理费,连具体工地上有多少农民工、工资标准是多少都不清楚的状况。往往一个工程经过3~5次的转包,造成责任主体无法明确,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后,劳动部门在处理此类案件认定上有困难。而因为法定审理时间较长及程序较复杂的关系,农民工根本不愿意通过司法渠道解决问题,因此普通的纠纷事件常在处理过程中矛盾进一步激化,致使农民工为追讨拖欠工资采取过激行为,给社会稳定造成影响。
三、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强化部门合力。对各有关单位落实农民工工作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责任再梳理再明确再靠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决落实各有关单位农民工工作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及时组织督查督办。建立健全推进农民工工作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制度机制,如联络员制度、情报信息通报制度、会商制度等,凝聚各有关单位工作合力。创新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方式,持续提高劳务输转组织化程度,完善培训输转维权一体化体系,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奖励补贴政策,大力支持创办扶贫车间,深入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积极鼓励企业吸纳就业,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增收,助推脱贫攻坚大局。坚持以农民工市民化为目标,持续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落实好各项政策,推进农民工融入企业、融入城市、融入社会,努力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
(二)切实抓好《条例》贯彻实施,推动根治欠薪取得更大成效。以国务院出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契机,准确把握《条例》规定,全力推进贯彻实施。抓好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引导企业经营者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推动形成“不敢欠薪、不愿欠薪”的社会氛围。要以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以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作为重中之重,抓好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各项制度,充分运用《条例》赋予的职权,从严快速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实现2020年基本无欠薪的任务目标。劳动监察大队在基础设施得到加强的同时,充实基层网格治理体系,按照城区7个监察网格(每个街道一个网格)的划分,每个网格确定一名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配备一名协管员,形成人员到位、责任明确、跟踪及时、查办有力的覆盖城区工程建设项目的劳动保障监察监管网,加强对重点施工企业的监控,督促和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切实加强源头治理和动态监管。
(三)严把项目入口关,加强建设资金监管。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加强政府项目的审批管理,从严核查项目承包方资金筹措渠道和来源的可靠性时效性保障情况,坚决杜绝以超低价谈判谋求项目工程的不良竞争行为。对于资金不到位或严重不足的项目要坚决停止招投标。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动态管理,防止和避免验资报告不实或虚假验资,从项目前期到项目施工过程,建立起一套预防拖欠工程款的有效监督机制和制约机制。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在行业内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结算并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后,对建设单位未完成竣工结算或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且未明确剩余工程款支付计划的,探索建立建设项目抵押偿付制度,有效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对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其新项目开工建设。
(四)严格落实各项制度,不断强化源头治理。一是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在凉州区辖区内中标的施工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均须在区内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在结算工程款的同时,按照工程结算价款30%的比例拨付到施工企业开设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支付农民工工资。二是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各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之前,由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负责通知,并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3%向人社部门指定的银行专户存储工资保证金。建设单位持人社局出具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认书》和银行缴款凭证到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和施工许可证。三是严格落实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个人申办实名制银行工资卡,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账户。四是严格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由各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专管员负责,对所有进场的农民工建立管理信息档案。
(五)加强建设项目管理,积极消除欠薪隐患。一是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挂靠承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全力规范工程项目建设市场秩序,加强对已建、在建项目的排查,对存在欠薪问题的投资项目及时进行处置,切实维护农民工薪酬权益。对有“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施工企业,发包建筑企业与劳务分包企业承担连带责任,给予其限制承接新项目、停业整顿直至降低资质等级的处罚。二是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对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未解决的,一律严禁参与新建工程的招投标;对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程,问题未解决前一律不予办理验收备案手续。对于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的,不得授予“诚信企业”称号和评升信用等级。将拖欠工资“黑名单”信息纳入当地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开信息,让失信企业、拖欠企业,特别是恶意欠薪企业没有容身之地。三是健全完善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企业,由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四是建设部门明确对少数严重或恶意欠薪建筑施工企业坚决采取清理出当地建筑市场的规定,工商行政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人民银行根据地方法规的授权对建筑企业进行监督,对欠薪企业进行严厉处罚。
(六)积极理顺劳务关系,强化农民工维权意识。一是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突出正面宣传报道,引导企业经营者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二是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在招用劳动者时必须按《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三是明确责任、联手整治,注重源头治理。以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强化责任,各负其责,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形成制度完备、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综合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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