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社厅印发东西部劳务协作实施意见 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近日,省人社厅印发《2021年东西部劳务协作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强调,要积极把握新阶段劳务协作的新定位、新特点,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机制,丰富协作形式,拓展协作内涵,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实施意见》从建立完善结对帮扶关系、持续做好稳岗就业、扩大劳务协作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引导就近就地就业、深化拓宽人力资源交流等6个方面提出了17项具体措施,增强了劳务协作政策措施落地、落细、落实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021年,天津市将帮助我省2.6万名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其中脱贫人口1.8万。山东省将帮助我省0.35万名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其中脱贫人口0.22万,并培训我省脱贫人口4800人次。同时,我省将继续与福州、厦门加强合作,采取多种措施稳定赴福州、厦门输转规模,配合福州、厦门开展稳岗就业。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要将东西部劳务协作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任务,成立领导机构,加强工作调度,定期开展督导,推动任务落实。深入挖掘和宣传东西部劳务协作中涌现出的新经验、新模式和典型案例,全面展示帮扶工作成效,进一步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参与东西部劳务协作工作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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