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省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拟提前退休(职)人员的公示(11月份第二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73号)、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49号)精神,为规范工作流程,落实“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已经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兰州新西部维尼纶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共计19名拟提前退休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提前退休人员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一、公示对象(名单附后)
二、联系方式: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
电 话:0931-4643050、4895275(传真)、4895152(传真)、0931-8960487
联系人:钟嵘 鲁逵 王强 王斌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78号兴业大厦511室、512室(邮编730030)
附件:2021年10月省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拟提前退休(职)人员公示名单(第二批)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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