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识产权日丨《读者》杂志首创“一稿三酬”开全国先河(图)
中国甘肃网4月26讯(本网记者 李红军 文/图)作为“中国人的心灵读本”,《读者》杂志发行量连续21年领跑中国期刊界,累计发行量已突破20亿册。多年来,读者出版集团及所属各出版单位,在版权保护、版权资产管理、软件正版化等方面作出了很多积极努力,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近日,读者出版集团更是捧回一项填补省内空白的国家级大奖——2019年度“全国版权示范单位”。
那么,创刊40年来,《读者》是如何保护知识产权的?在版权保护方面有哪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中国甘肃网记者走进读者出版集团一探究竟。
《读者》杂志社品牌发展和综合部主任王祎
《读者》杂志社品牌发展和综合部主任王祎告诉记者,作为读者出版集团的核心产品,《读者》杂志从1981年创立之初,就在全国率先实行“一稿三酬”制度,即《读者》采用一篇稿件,会分别给作者、首发出版单位和稿件推荐者三方付酬。《读者》杂志“一稿三酬”制度比我国《著作权法》的颁布早了近10年。
“《读者》杂志创立初期,由于通讯不便,稿件大多都是先刊发,再联系作者和首发出版单位及推荐者支付稿酬。对于一时无法联系到的作者,根据相关规定,《读者》会将其稿酬委托第三方——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代为保管或转付。”王祎说,科技的进步改变了通讯方式,《读者》杂志与稿件作者及首发出版单位的联系,也从刊后提前到刊前,这对版权保护而言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2003年8月,《读者》杂志举行了百名作家作品使用签约仪式,首批签约的作家有100多位,对作者的尊重和保护,受到了知名作家的广泛好评,取得了他们的信赖和支持。截至目前,《读者》杂志已与2000多名作家签约。“为了更好地与作者进行对接,2013年,《读者》杂志专门设立了稿酬专员和版权专员两个岗位,负责联系作者支付稿酬,处理版权事宜。”王祎说。
《读者》杂志社一隅
2010年,《读者》推出了数字版本和客户端。“当前,《读者》杂志主动适应数字出版趋势,探索建立数字版权稿酬制度,已与近千名作者签约,取得其作品的纸质版权与数字版权。”读者出版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永升说,我们注重加强流程管理,将版权管理嵌入出版流程中。同时,还积极开展版权贸易,立足“一带一路”,着眼于传播中国声音、讲好中国故事,先后向中亚地区和俄罗斯、日本等国输出优秀传统文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011年,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为“中国版权产业最具影响力企业”。对此,刘永升说:“在《读者》杂志的示范带领下,集团其他期刊、图书出版单位也都树立了很好的版权意识,图书、音像制品、期刊原创首发作品等,在出版前均与作者签订了出版合同(或经作者书面授权)并按约支付报酬;尊重作者、保护版权贯穿于管理和业务的各个面面。”
甘肃省委宣传部版权管理处一级调研员夏玲表示,“一稿三酬”这种由《读者》首创的稿酬制度,以实际行动阐释着对知识产权的尊重与保护,在全国期刊界可谓首开先河,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成为了出版行业版权保护的标杆和典范。
相关新闻
- 2020-04-26兰州“智慧图书馆”布城区书网 市民刷脸打卡“街头书屋”
- 2020-04-26第二届“公众最喜爱的十本生态环境好书”推选活动启动
- 2020-04-26“宅生活”催生更多网文作家 带动内容创作多元化
- 2020-04-26世界读书日,9位作家各荐一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