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刀在手,文人岂无缚鸡之力?
书刀在手,文人岂无缚鸡之力?
文物名称:金马书刀
出土地点:不详
文物时代:东汉永元时期
保存地点:辽宁省博物馆
相国起刀笔,将军拔屠沽。与武人佩刀执戟不同,文人的功业仰仗于笔和书刀。圣人执此“删诗定礼”,教化万民;小人用之“深文巧诋”,杀人无形。小小一柄书刀,却是与历史书写极相关的物件。
但将书刀作“佩刀形”,文人的环首书刀,似乎和武人的环首刀一样有了武器的意味,承载了某些任侠的精神。前有唐雎“若士必怒……天下缟素”,后有贾岛“霜刃”、李贺“吴钩”,书刀在手,书生又岂是手无缚鸡之力者乎?
汉武帝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鞮汗山附近,一群撤退的汉军正和追击的匈奴军队血战。匈奴一方兵强马壮,而汉将李陵率领的军士们箭矢已尽,兵器亦多损坏。危急之时,步兵们拆下车轮的木辐条,拿来格斗,军吏们则默默抽出了“尺刀”(一日五十万矢皆尽,即弃车去。士尚三千余人,徒斩车辐而持之,军吏持尺刀,抵山入狭谷)……
《汉书·李陵传》中的这段生动描写,让我们身临其境般地感受到了战场的酷烈以及汉军的不屈。那么,军吏们所用的尺刀又是何种兵器呢?为何在窘迫之际才被持以战斗?
实际上,尺刀本不该出现在以长刀大戟为主角的战场上,因为它是文具而非兵刃。最近,北京中华世纪坛正在展出“三国志文化主题特展”,其中恰好有这样一柄汉代“尺刀”,而且是当时的“高级货”。此刀以钢铁锻打而成,整体小巧精致,柄端有环首,刀身平直,刃部有残缺,现存部分残长12.3厘米。刃宽只有1.5厘米左右,显然不是武器。
结合同类文物可判断,这柄小刀是书刀,又名“削”。在先秦两汉时期,书刀是一种常见文具。在纸张普及之前,竹木材质的简牍是古人最常用的书写载体。如有错讹,便用书刀来刮削简牍表层,以达删除之目的。
汉字当中的“删”为会意字,《说文解字》对其释曰:“剟也,从刀、册。”在简册旁边放置小刀,正为删除之用。于是,连带着“削”这种工具也逐渐具备了删除的含义。孔子作《春秋》,“笔则笔,削则削”,便是这个意思。
关于书刀的尺寸,《考工记》记载:“筑氏为削,长尺博寸”,即以一尺一寸为长度标准,目前所发现的完整的书刀大多接近这个数据。也正因此,书刀又获得了“尺刀”的别称,也就是李陵麾下军吏所持的。
对于那些需要经常使用简牍的读书人和官吏来说,毛笔和书刀实在不可或缺,常随身携带此二物。书刀需要时时研磨以保持锋利,因此有时干脆连砺石也一起带在身边。秦始皇陵园K0006号陪葬坑出土了一批陶文官俑,在腰带右侧均悬挂着环首书刀和装在囊中的砺石。
久而久之,书刀还被关联到特定的职业上,秦汉时期的基层文职官员往往被称为“刀笔吏”。如西汉开国功臣萧何“于秦时为刀笔吏”,而“飞将军”李广“终不能复对刀笔之吏”,选择了自尽。
虽说是实用文具,但汉代已经出现了相当精美的书刀。比如,在河北满城汉墓中出土了数十件铜铁小刀,其中不乏鎏金、错金者,甚至有用象牙为鞘者。墓主人中山靖王和王后大概一生也用不完这么多书刀,但并不妨碍将其作为收藏品。
不过,中山靖王夫妇的书刀还不是最有名的,“名刀”另有其物。
再回到“三国展”的这件展品,细细观察便可发现,这柄其貌不扬的小刀内藏乾坤,刀身两面以嵌错黄金的技法分别表现出图像及铭文,虽然年代久远导致错金局部脱落,但仍可辨认出图像为奔马之形。此马非凡马,两胛生双翼,体态舒展,鬃尾飘逸,显然是在描绘神话中的天马。另一面的错金铭文已不易释读,可辨识出来“永元十□(年)广汉郡工官卅湅书刀工冯武”。参考同类遗物可知,它是史书有载的“金马书刀”。
顾名思义,金马书刀的得名与刀身上的马形图案有直接关系。文献记载,汉代蜀地所产的金马书刀驰名天下。西晋学者晋灼为《汉书》作注时提到:“旧时蜀郡工官作金马削刀者,以佩刀形,金错其拊(柄)。”东汉人李元有《金马书刀铭》传世:“巧冶炼刚,金马托形。黄文错镂,兼勒工名。”用黄金错镂出马的形象以及工匠姓名,跟实物遗存的特征相吻合。
根据这件金马书刀铭文中的“永元十□”“广汉郡”可知,其制作时间为汉和帝永元十年(公元98年),产地为广汉郡。类似的金马书刀,罗振玉先生在《贞松堂集古遗文》收录了三柄传世品。此外,中国国家博物馆藏有一件出土于成都天回山东汉墓的金马书刀,铭文时代为光和七年(公元184年),产地亦为广汉郡,整体保存较好,但刀身的嵌错图案已不是奔马,而是凤鸟。
汉代在蜀地设有蜀郡和广汉郡两处工官,从目前的实物资料来看,金马书刀均为广汉郡工官所造,所用原料均为三十炼(即铭文中的“卅湅”)的钢材。炼的数量反映出一定的工艺标准,汉代工匠们对钢反复折叠锻打,减少夹杂物并使成分分布得更加均匀,从而得到不同炼数的优质钢材,最顶级者即“百炼钢”。作为文具,三十炼的钢已属“大材小用”,更兼用高超的错金工艺施加纹饰,无怪乎金马书刀能够获得社会上层的青睐。
及至魏晋之后,纸张逐渐取代简牍,书刀遂成无用之物,逐渐退出历史舞台。虽然“刀笔吏”一词还流传下来,后世学者却已搞不清书刀的功能。如唐代孔颖达在为《考工记·筑氏》作疏时写道:“古者未有纸笔,则以削刻字,至汉虽有纸笔,仍有书刃,是古之遗法也。”清末孙诒让的看法类似——“古作书,以削刻简札,故谓之书刀”。他们都误以为书刀是用来在竹简上刻字的。
这个误会的背后,恰好是古代书写载体的变革。从先秦到汉代,尽管人们对“刀笔吏”常持有鄙薄态度,但是书刀在日常生活乃至文化传承中都曾经发挥出不可磨灭的作用。而且,我们也不能不对那些在最后时刻仍以书刀搏杀的汉朝军吏们心生敬佩。班超云:“况臣奉大汉之威,而无铅刀一割之用乎?”
铅刀尚可一割,何况卅湅书刀乎?(李云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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