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诗人谈“兔”不凡
作者:陈浩然(首都师范大学外国诗歌研究中心研究员)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机智敏捷、温和可爱的兔在十二生肖中排行第四。文人墨客钟爱白兔,作品中经常提及在广寒宫里为嫦娥捣药的玉兔,造就了很多脍炙人口的名句,如唐代大诗人李白在《把酒问月·故人贾淳令予问之》的“白兔捣药秋复春,嫦娥孤栖与谁邻”;又如宋代欧阳修在《白兔》中的“天冥冥,云蒙蒙,白兔捣药姮娥宫”。此外,北朝乐府民歌《木兰诗》中谈到性别时直言:“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仔细观察起来,当提起兔耳,使其悬置时,雄兔两只前脚时常动弹,而雌兔眯着双眼。但是雌雄兔子贴地飞跑时,却无法辨认性别。似乎在说,当各自奔向前程时,男女并没有区别。
阿尔布雷特·丢勒绘画作品《野兔》 资料图片
与中国洁白无瑕、性情温和的兔不同,欧洲兔多是体型较大、喜好野外独居的野兔(hare)。从词源来看,这个词可以追溯到荷兰语的“haas”和德国的“hase”,而古英语中用来描述灰色的“hasu”也可能与野兔有关。
对盎格鲁-撒克逊人来说,英国的野兔很可能是典型的外来物种——两千多年前由罗马人带来。因其擅长在野外奔跑,且经常挖洞间接破坏农田,后来沦为贵族狩猎的对象。两千年间,虽沦为猎物,英国野兔仍旧依靠其无害的外表赚取了同情心,凡是对自然稍有感悟的诗人都会或多或少留意到它。有些诗人歌颂它们自由且诗意的生活习惯,也有诗人对野兔的脆弱表示同情。
威廉·华兹华斯和约翰·克莱尔笔下的野兔是自由且快乐的生灵。在《决心与自立》中,华兹华斯记录了在阳光下愉悦奔跑的野兔:“在荒原上/野兔在欢乐中奔跑;/她用脚从泥泞的大地上/搅起一团雾气,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无论跑到哪里,水雾都一路跟随。”克莱尔诗中的野兔则尽情享受着静谧的夜晚:“鸟儿归巢,牛群静休,/古老的山坡上羊群卧着喘息;/灰绿色的柳枝下/耕犁像苦工一样休憩。/胆小的野兔抛开白昼的恐惧/在扬尘的路上跳跃、玩耍,/接着毫不畏惧地跳进谷丛/在大麦穗上吸吮着露珠;/又一阵慌乱,奔向小山/像欢快的思想一般跳舞,蹲坐和闲逛。”引文选自《玩耍的野兔》这首诗,准确地描述了克莱尔在乡村夜晚的见闻。当诗人用“吸吮露珠”和“欢快的思想”形容这群因胆怯而避开人群的动物时,他一定感同身受。就像诗人在卡斯塔利亚饮用诗歌之泉一样,野兔在尽情享用着露珠。类似地,如果思想可以欢快地跳跃,那一定是诗人梦寐以求的状态。
罗伯特·彭斯和威廉·考珀同情野兔,谴责肆意的猎杀行为。据书信记载,彭斯在1789年的两个早晨都曾经在身边看到刚刚被射伤的野兔,就创作了《受伤的野兔》一诗,以此痛斥猎杀者的残忍行为:“你惨无人道!我诅咒你那野蛮的枪支,/诅咒你用来瞄准的眼睛失明;/怜悯永不发出叹息安慰你啊,/诅咒你残忍的心永远得不到片刻安逸!”真正的“宠兔狂魔”非威廉·考珀莫属。1774年,考珀从教区执事那里得到了一只三个月大的野兔,瞬间激起了他的保护欲。事实上,当时的考珀已经连续几个月承受精神错乱的折磨,幼年野兔的到来很大程度上带给他慰藉。在《花园》这首诗中,他将自己描述为野兔的保护者:“好吧——至少安全了。/受保护的野兔/听不到残忍的人/杀戮时的嚎叫,在她的痛苦中欢呼。”不仅如此,他还将野兔看作自己在同一屋檐下的伙伴,耐心地照顾了十年之久:“和平之家中这只天真的伙伴/在我长达十年的照顾后/最终与我熟识;本能地放下/几乎所有对危险的警惕。/在我的屋檐下,根本不需要担忧。”不仅如此,考虑到野兔的寿命,他还在诗中承诺安葬这位伙伴:“倘若你先离开,我会为你安葬;/当我叹息着让你安息,会说/我至少知道一只野兔曾有过朋友。”
对于英国诗人来说,自然是诗歌创作永恒不变的话题。自然界中的鸟、虫和野兽总能唤起他们自身情感的投射,这一点在浪漫主义时期的诗人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然而,与其他野生动物不同,野兔更能唤起他们对土地的感情。自18世纪开始,英国的圈地运动愈演愈烈,到处可见标注私人领地的围栏,这对于热爱在田野间漫游、珍视乡村风景的诗人来说是种灾难。面对可以在土地上自由穿梭的脆弱的野兔,他们必然心生怜悯。珀金斯在著作《浪漫主义和动物权利》中直言:“从浪漫主义自然观来看,将宠物带回家就意味着将纯真、主动、快乐和善良一并带回。”同情心是搭建自我和他者之间的桥梁,同样是脆弱的灵魂,当诗人将对往事的留恋、对自由的向往投注于野兔之上时,他们收获到野兔给他们带来的欢乐。
《光明日报》( 2023年02月02日 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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