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4月全国航班正常率达到97.63%
原标题:民航局:4月全国航班正常率达到97.63%
5月13日,民航局召开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介绍4月全国民航安全运行情况和近日新出台的《民航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在发布会上了解到,4月,全国航班正常率为97.63%;全货机货运量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共完成23.7万吨,同比增长31.1%。
民航局新闻发言人、航空安全办公室主任熊杰在发布会上介绍,4月份,全行业完成运输航空飞行42.2万小时;未发生运输航空事故,行业安全生产继续保持平稳态势。截至4月底,全国运输航空持续安全飞行116个月、8287万小时。
生产运行方面,4月份,民航主要生产指标同比降幅较上月均有所收窄。其中,共完成运输总周转量39.5亿吨公里,同比下降62.4%,降幅较上月收窄1.0个百分点;完成旅客运输量1671.5万人次,同比下降68.5%,降幅较上月收窄3.2个百分点;完成货邮运输量48.4万吨,同比下降19.4%,降幅较上月收窄3.9个百分点。而全货机货运量则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共完成23.7万吨,同比增长31.1%。运行保障方面,4月份共保障各类飞行20.87万班,日均6958班,日均同比下降56.9%,日均环比上升6.47%。全国航班正常率为97.63%。
随着我国疫情防控工作从应急状态转入常态化,民航全行业坚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安全工作,组织开展了“敬畏生命、敬畏规章、敬畏职责”宣传教育和“抓作风、强三基、守底线”安全整顿活动,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发布会上,民航局政法司司长颜明池介绍,民航近日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是民航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民航领域的具体实施,是民航下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公平、开放市场环境的重要抓手。《细则》将近年来已经开展或正在推进的改革举措以制度形式予以固化,将民航在疫情防控中对行业治理的探索和经验进行总结提炼,明确工作原则、制度要求和工作方向,为进一步复制推广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提供了法律依据。《细则》的出台体现了民航局“刀刃向内”,优化民航营商环境的决心,对促进民航领域投资、吸引各类资本释放出积极信号。
《细则》共六章47条,主要包括明确管理责任和工作原则,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全面提升民航政务服务水平,加大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力度四个方面内容。明确管理责任和工作原则,要求民航有关行政机关加强对本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措施;提出依法行政、公平公正、权责一致、廉洁高效的工作原则;专设监督管理一章,对于民航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细则》规定、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将严格追责。
针对市场环境,《细则》对市场准入及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精简优化审批、行政审批“证照分离”改革、市场主体需提供的“证明”事项清理、投资审批改革等内容做了细化规定。针对政务环境,《细则》主要着眼于政务信息化、公开、规范化三个方面,逐步实现政务事项网上办理、政务数据信息互联共享、电子证照及电子印章建设等内容,打造公开、透明、高效的民航政务运行体系。尤其是提出民航“互联网+政务”路线图,要求民航各业务子系统“应接尽接”,各类政务信息系统在统一平台实现“一网通办”,为企业和群众节约办事成本,提高办事效率。
为加大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力度,从源头上避免民航各级行政机关出台破坏市场环境的政策,《细则》在信用监管、双随机监管、分级分类监管等方面做了细化规定,为民航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法治保障。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疫情期间,民航局专门下发通知推广非现场监管方式,成效显著。今年3月非现场监管比例达到行业监管总量的43%,是去年同期的10倍,允许采用非现场监管方式的检查内容比例提升至78%。因此,在转变监管方式方面,《细则》也要求推广“双随机、一公开”,逐步扩大适用非现场监管,进一步丰富监管方式,节约监管资源,扩大监管范围,提升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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