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时代乡村遗产生命力:人与人共享
原标题:生态文明时代乡村遗产生命力:人与人共享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在当下生活中,我们已经无法绕开生态文明这一话题,也促使着人们重新思考和审视人与自然的相处方式。
自然生态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客观条件。在我国长期的农业文明发展进程中,如何维持人口与土地、资源、环境容量的平衡关系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只有在生计可持续的前提下不断适应自然和改造自然,乡村聚落才能够继续发展。千百年来,这种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的观念与实践延伸和渗透进乡村农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既是乡村遗产得以产生的基础,也是乡村遗产生态价值的重要体现。
贵州的山地聚落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从选址、营建到生产活动、日常起居,从风俗礼仪到审美信仰,都表现出与大自然的广泛联系,其所具备的生态内涵需要人们去挖掘、整理和转化,以适应时代的发展。在山地聚落的传统信仰中,大自然并不是一个纯粹的物质世界,而是一个充满神灵的世界。只有谦恭地对待自然,约束和节制一切破坏自然的行为,与大自然和谐相处才能获得稳定的发展。以今天科学发展的眼光来看,这种观念与实践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但是其所表达的人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思想,却是人们应该重视的。
人与自然的关系实际上也反映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如果我们把人也视为生态系统中的一员,就没有理由去剥夺别人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山地聚落发展出的生态观,前提是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养活众多的人口,人与人之间如果没有形成一种合作约束的机制,没有共享的精神,也很难抵御自然风险、防范挥霍无度。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乡村遗产所具有的生态价值不仅仅指人对资源的合理利用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也同样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合作共享精神。
贵州的山地聚落本身仍面临着生存和发展问题,应该给予生活在其中的人群以更多的关怀和尊重。离开了对人的关注,遗产的传承就会大打折扣,甚至于很多问题都无从谈起。从外部干预的视角来看,对当地生态资源的利用和转化,应该避免造成社会文化变迁过快、过激的情况,避免过度的消费和损耗,进而谋求更为健康和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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