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11省500余处不可移动文物因洪灾受损
原标题:国家文物局:11省500余处不可移动文物因洪灾受损
据国家文物局官方微博消息,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接受记者专访时介绍,据统计,截至7月16日,江西、安徽、湖南、四川、广西、湖北、重庆、广东、福建、贵州、浙江等11省份有500余处不可移动文物因洪灾不同程度受到损失,其中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87处。
宋新潮指出,今年汛期,受损文物范围广、数量多、损失大,是近年来汛期文物受损最为严重的一年。长江流域省份文物受损情况较为严重,其中江西160处,安徽144处,湖南62处,四川41处,广西35处,湖北31处。受损文物中,古桥梁被冲毁、古城墙坍塌和文物建筑房屋垮塌较为严重。
“11个省份共有70余座桥梁受损,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徽黄山屯溪镇海桥、四川阿坝红军长征遗迹达维会师桥和江西婺源清华彩虹桥等被冲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湖北襄阳城墙发生局部坍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广西桂林李宗仁故居、湖北十堰武当山建筑群五龙宫龙虎殿,以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湖南娄底朱家大院等发生房屋垮塌。目前,一些省份汛情仍在继续,文物防汛安全形势非常严峻。”宋新潮介绍。
针对汛期文物安全严峻形势,国家文物局采取了哪些措施?宋新潮表示,国家文物局高度重视文物防汛救灾工作,始终坚持以防为主,将文物单位抢险加固和保护性设施建设纳入文物保护工程重点项目,将自然灾害应对处置纳入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重要内容,每年对灾后文物修缮、修复给予重点支持。
特别是今年进入汛期以来,国家文物局密切关注各地汛情,及时启动应急机制,向相关省份发出电话预警,随即印发关于加强汛期文物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全国文物防汛安全工作做了具体安排,要求各地要保持高度预警状态,密切关注汛情,全面排查可能面临的灾害险情,整治安全隐患,周密组织防灾减灾工作,妥善做好受损文物后续保护工作,搜集、保存好文物构件或者部件,组织文物修缮、修复,将文物损失降到最低。向文物受灾严重的四川、湖北、广西、安徽、江西、湖南、重庆等省份,拨付文物应急抢险资金350万元。
按照国家文物局要求,各地文物部门成立防汛抢险应急组织,启动汛期文物安全应急机制,全力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和受损文物善后保护工作。国家文物局将密切关注和督导各地文物防汛安全工作情况,并将根据各地文物受损实际,在灾后文物修缮修复经费和技术上给予重点指导和支持。
对于文物防灾减灾工作存在的重难点问题,宋新潮表示,从目前研究状况来看,防灾减灾技术研究不足。我国文物、建筑学界对文物建筑的保护研究集中在建筑格局、形制、结构等方面,对文物自身具有的防灾抗灾功能作用关注不够,未能形成系统的文物防灾理念和技术体系,文物修缮中防灾减灾措施缺少针对性指导,许多文物自身的防灾抗灾功能尚未很好发挥。
此外,宋新潮介绍了国家文物局在文物防灾减灾工作方面的安排和考虑,主要提及五方面举措,包括统筹纳入防灾减灾体系、加强防灾减灾研究、文物修缮中考虑防灾问题、完善文物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发挥文物自身防灾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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