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提高文保意识 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原标题:内蒙古:提高文保意识 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全面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和宣传等工作,开创新时代内蒙古文物保护传承利用新局面。
加强学习,提高文保意识。组织召开了全区文物安全培训暨文物安全工作部署会议,围绕武安州辽塔事件和全区文物安全大排查工作,多次组织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调度;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培训教育,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工作法律法规文件选编》;召开了全区文物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部署会议,文物保护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进一步强化;启动了“黄河几字弯亮丽内蒙古”中央媒体采风系列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文物保护氛围。
落实责任,加强保护修缮。按照“修旧如旧,保留原貌,防止建设性破坏”要求,深入推进武安州辽塔修缮保护工作;开展了武安州辽塔塔体稳固性勘测和考古工作,并对塔身进行抢救性加固,排除了塔体倾斜倒塌风险;编制了武安州辽塔保护加固维修工程方案,实施了武安州辽塔实施全面保护加固维修工程;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及时向自治区报送武安州辽塔保护加固维修进展情况和文物安全问题排查整治进展情况。
排查整治,确保文物安全。制定文物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区文物安全隐患大排查;完成盟市文物安全隐患自查工作,上报文物本体安全隐患共395处,其中国保126处、区保269处;梳理盟市上报的文物安全隐患自查资料和各督导组相关日志,完善文物安全隐患问题台账和文物健康档案;组织开展文物安全隐患整治,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各项整改要求落实到位。
规范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向公安厅移交了28件盗掘古墓葬、古遗址案件线索,着力加大文物犯罪打击力度,确保文物安全;参考河湖长制,制定完善《内蒙古自治区文物长制工作方案》,探索建立市、旗县区、苏木(乡镇)、嘎查(村)四级文物保护网络;加强文物保护数据库和文物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全区103个旗县区实现无人机全覆盖;深入实施新时代文物人才建设工程,着力引进一批文物保护、文物修复、考古研究等专业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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