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连发两条疫情防控提示:清明假期出行需注意
原标题:贵州连发两条疫情防控提示:清明假期出行需注意
3月20日,贵州省卫健委发布《关于清明假期疫情防控的温馨提示》(以下简称《提示》)。《提示》指出,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而清明假期临近,部分人员纷纷计划返乡祭扫或踏春出行,随着聚集性活动增多,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将进一步增大。贵州省卫生健康委提醒广大群众,持续做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共同守护您和家人以及全社会的健康与安全。
《提示》建议,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坚持非必要不远行;确需出行的,请密切关注近期国内疫情动态,提前了解目的地防疫政策并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坚决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如果您是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请自觉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并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严禁出行。
《提示》称,请广大群众在出行前,提前了解掌握贵州防疫政策,并通过“贵州健康码”进行个人健康申报,并自觉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如果您是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请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禁出行;如果您已经到达贵州,请主动向属地防控部门报备,并按照相关规定落实“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
如果您是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地所在地级市的人员,建议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到贵州的,请在抵黔后分类落实“五天三检”管控措施;在未完全排除感染风险前,仅限于在交通场站、工作场所、居住地或酒店、核酸检测机构之间“点对点”流动,不得进入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或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不得乘坐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
如果所在的市州全域均为低风险且14天内无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建议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黔,并在抵黔后48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提示》强调,要坚持防疫“三件套”(即: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牢记防护“五还要”(即:做到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并做到出现疑似症状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自我隔离。同时,请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做好手消毒,避免用手直接触碰眼、口、鼻,减少与他人攀谈和就餐次数,并妥善保存相关票据以便查询。
《提示》建议倡导文明新风尚,提倡广大群众采取网络祭扫、居家追思等绿色祭扫方式。现场祭扫要严格按照“预约、错峰、限流”的原则,尽可能降低祭扫人流密度,减少人员聚集,提倡从家庭、家族中选派代表参加现场祭扫活动。坚持从简从快,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落实祭扫人员测温扫码、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强化祭扫场所清洁消毒和工作人员日常健康监测、疫苗接种等各项措施。
与此同时,3月20日,贵州省卫健委再发疫情防控最新提示(以下简称《最新提示》)。目前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在全球大流行,该毒株潜伏期短、传播力强、传播速度快、感染剂量低等特点是导致近期全国新冠疫情发生点多、面广、频发、无症状感染者比例升高的重要原因。《最新提示》建议,各地要继续夯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广大市民要做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继续坚持防疫“三件套”(即: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牢记防护“五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着),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咽痛、肌痛、咳嗽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后第一时间进行报告、就诊、自我隔离。
《最新提示》提醒滞留在发生本土疫情地区的贵州居民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防疫措施。近期计划来返黔人员,尤其是从疫情地区出发或与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提前积极主动在“贵州健康码”上进行个人健康申报,并建议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旅途中,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坚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常态化防控措施不松懈,妥善保存票据以备查询。
《最新提示》称,自3月19日起,从广东省、河北省疫情当前及后续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严格执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的防控措施;3月4日以来有广东省广州市旅居史,3月6日以来有河北省唐山市旅居史,或其他有阳性感染者报告的地级市(其中的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健康码为“绿码”,抵黔后分类落实“五天三检”措施。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当地疫情形势适时调整。
《最新提示》提醒,建议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黔,并在抵黔后48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点对点”流动。同时请省外人员抵黔后认真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在此期间,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参加聚集性活动和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一旦出现发热、咽痛、肌痛、咳嗽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须立即规范佩戴口罩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途中不得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伍策 一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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