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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他律转化为自律

2025-02-21 10:09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一项经常性工作,要引导党员、干部把他律转化为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由“他律”到“自律”,一字之差,关键在于“转化”。

  “转化”需要用党的创新理论奠基。党员、干部应自觉克服浮躁心理,坐下来、深进去,把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作为一种政治追求、工作方式和生活习惯,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这一思想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这一思想贯穿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真正读出“真理的味道”,悟出思想的真谛,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态度鲜明、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和原则性根本性问题上明白坚守什么、反对什么。

  “转化”需要培养“自觉的纪律”。“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纪律规矩是“戒尺”、是约束,也是保证。我们党从创建之初就把严明党的纪律放在重要位置,并且随着党的发展壮大,不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毛泽东同志曾说过,“这个军队之所以有力量,是因为所有参加这个军队的人,都具有自觉的纪律”。“自觉的纪律”对党员、干部来说既是最低标准,也是党性要求。要不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在长期的思想改造和实践锻炼中养成习惯、形成自觉,实现他律与自律的良性互动。

  “转化”需要用制度机制保障。制度带有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实现他律到自律的转化,必须强化制度机制的保障功能,否则难以持久巩固,更不可能形成自觉。坚持教育管理监督常态化,推动党员、干部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坚持搞好正面引导,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同时也要做好反面警示,通过展现违纪违法严重后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既要抓好“八小时内”的管理,更要重视“八小时外”的监督,使党员、干部在生活社交中不忘党性原则,严格自律,防患于未然。

  “转化”需要用廉洁文化滋养。文化的力量是巨大的,能够激发潜力、化为动力、厚植定力,引导党员、干部分是非、明对错、辨荣辱、知得失、尚廉洁。“廉者,政之本也。”修身立德、崇廉尚俭、戒贪戒腐等千百年来所形成的廉洁文化,是对为官从政者最基本的要求。党员、干部要善于用这些古今优秀的廉洁文化浸润思想、砥砺品行、增强定力,不管环境如何复杂、利益诱惑多么大,都能够牢记初心、慎终如始。

  由他律到自律的“转化”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自觉加强主观世界改造和党性锻炼,不断提升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自觉将党纪法规“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实现由他律到自律的根本性转变。(孙华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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