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巧用“六字调解法” 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原标题:敦煌市巧用“六字调解法” 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近年来,敦煌市司法局积极探索研究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内在运行规律和有效途径,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融“情、理、法”于一身的优势,创造性地运用熟、勤、德、法、防、活“六字调解法”开展人民调解工作,逐步探索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人民调解工作方法体系。
注重一个“熟”字
坚持以“熟”为前提,全面了解掌握矛盾纠纷的基本情况。敦煌市司法局在全市建立起64个村(社区)级调解委员会,选出能力强、威望高的“村三委”成员、村民代表担任调委会主任、民调员,切实落实“以案定补”制度,调动民调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在民调员中开展“一熟、二知、三访、四查四解”活动,真正使民调员对纠纷双方和辖区情况了如指掌。
“一熟”就是熟悉调解对象双方产生纠纷的原因和症结。“二知”就是知道辖区群众的家庭构成和社会关系;知道辖区每一名群众的家庭住址和每个人的脾气秉性。“三访”就是做到农闲访农情、农忙访社区、节假日访重点调解对象。“四查四解”就是备耕时查土地承包纠纷,解决农民及时种地问题;耕种时查土地承包边界,解决挤占相邻土地问题;秋收时查债务纠纷,解决欠账、用工纠纷问题;冬闲时查婚姻邻里纠纷,解决小纠纷恶化升级问题。
文章做在“勤”字
在“腿勤”上,民调员尽量多跑路,与每一位纠纷当事人建立感情、拉近距离,为化解矛盾纠纷打下良好基础;在“手勤”上,每到一家一户,用实际行动感化群众,真心与他们交朋友;在“嘴勤”上,和群众一起唠家长里短,进而掌握群众想什么、有哪些怨气诉求、街坊邻居有哪些矛盾,得到了群众信任。由于做到了“三勤”,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服,在调处矛盾纠纷时取得了得心应手、事半功倍的效果。
月牙泉镇合水村村民李某某夫妇因为地边纠纷与村民张某某产生矛盾,但由于最初的分地边界已无从查找,而且时隔多年“村三委”也几经换届无法提供有力的分地凭证,导致纠纷一直未得到解决。月牙泉司法所工作人员杨彦伟了解这一情况后,多次到当事人家中,唠家常,沟通感情。当看到李某某老伴因风湿导致行动不便,就带着司法所的同志帮她做农活,并开导她。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几天后,两家人都对司法所的同志敞开了心扉,杨彦伟顺势而为,从政策、法律讲到邻里关系、伦理道德,终于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通过协商的方式重新确立了地边地界,一场地边纠纷引发的上访就此画上了句号。
看重一个“德”字
坚持以“德”为先,着力提高人民调解的公信力。只有公开、公正、公道,树立公道正派的形象,才能赢得群众和纠纷当事人的认可和支持,才能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郭家堡镇以灰枣种植为主的涉农企业在土塔、梁家堡、大泉等5个村因土地流转发生了纠纷,缘由是该涉农企业单方面违约,导致5个村一百多户农民错过了春耕,造成了经济损失,促使村民群起激愤。
郭家堡司法所介入后,马上联系村法律顾问,邀请律师到村里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并针对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向群众作了详细解答,然后引导并帮助村民通过法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使这一事件得到公正解决。正是由于郭家堡司法所坚持以德为先,公平公正地处理矛盾纠纷,大大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力。
运用好一个“法”字
调解过程中,敦煌市司法局主张一方面对当事人宣传讲解国家现行法律和政策,进行普法教育;另一方面在调解中提倡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善良风俗,进行伦理道德教育,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沙州镇红当社区王某和田某婚姻家庭纠纷调解过程中,沙州司法所就做到了这一点。
王某的大儿子于2009年因车祸去世,留下一个年仅7岁的孩子,雇主给的赔偿款全部被大儿媳田某领走。二儿子王某某也于一年前因妻子网聊出轨协议离婚。王某就撮合二儿子王某某搬到大儿媳田某家一起共同生活,王某还给了田某两万元作为彩礼,但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之后,王某某和田某因家庭琐事、性格不合等因素经常发生口角。2019年初,在一次激烈争吵后,田某将王某某赶出了王某为儿子置办的房子,并萌生了解除“婚姻”关系的念头。此后,王某一家多次找到田某要求田某搬出所住的房子并退还当初大儿子的死亡赔偿金、两万元的彩礼钱以及与二儿子共同生活期间二儿子打工赚的钱,而田某既不同意退钱也不肯搬出房子,双方矛盾激化。2019年8月5日再一次争吵后,二儿子王某某持刀相向,镇派出所介入后才控制住了事态的发展。沙州司法所得此情况后,连夜进行了调解,给双方讲法律,最终,不仅王某某和田某自动解除了同居关系,王某放弃了将田某母子赶出所住房子的主张,田某也主动拿出了四万元作为王某的养老之用。自此,一场持刀相向的婚姻家庭纠纷得到了化解。
坚持一个“防”字
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变被动调解为主动出击,变事后调处为事先预防,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特别是寓法律宣传教育于人民调解之中,既当好人民调解员又当好普法宣传员,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有效防止了简单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个体事件转化为群体上访,在维稳创安中发挥了“缓冲器”“润滑剂”“减压阀”的作用。
肃州镇孟家桥村文书冯某在统计玉米受灾情况时,与村民冯某某发生口角,冯某某妻子在劝架时突发心脏病,住院治疗一周。看似简单的一起村民纠纷,但因冯某是村文书身份,又因是在工作中产生的纠纷,处理不好很容易演变成村干部与群众之间的矛盾,而且可能引发较大的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得知情况后,肃州司法所及时入村了解情况,通过走访得知冯某与冯某某二人是老辈亲戚,调解员们以此入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打开了当事人心中的坚冰,化解了矛盾,排除了隐患。
紧抓一个“活”字
充分利用“村头”“地头”“街头”“炕头”等便民管民的方式,将情与法、理与法、情与理相结合,采取“背靠背”“面对面”“中间借力”等灵活有效的措施,晓之以法、明之以理、动之以情,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社会各界认可的良好效果。
今年2月疫情防控期间,黄渠镇清水村村民王某(女)与七里镇铁家堡村村民张某(男)因网恋感情纠纷因爱生恨,张某扬言要与王某一家同归于尽。
得知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依法依理依情进行调解,讲清事件后果,找出各自问题,最终避免了一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六”字调解法的熟练运用有效促进了矛盾纠纷化解,仅2019年以来,敦煌市司法局各基层司法所就成功调解各类纠纷3000余起,形成调解卷宗370余件,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记者 王刚 通讯员 李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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