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选登)
原标题:2019年度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选登)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记者 李洋)今年4月26日是第二十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为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努力营造公正、高效、权威的知识产权司法环境,省高级人民法院在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发布了2019年我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和“2019甘肃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
以下是部分典型案例选登:
1.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是名称为“一种一体式自拍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的所有人。源德盛公司主张白银区三佳通讯店销售的自拍杆与其专利产品技术方案相同,侵害了其实用新型专利权,应当依照专利法的相关规定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其专利权的自拍杆商品的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兰州中院审理认为,该专利权处于合法有效状态,应受法律保护,遂判令三佳通讯店赔偿源德盛公司经济损失7000元。
【典型意义】2019年,源德盛公司在全省范围内起诉专利侵权纠纷案件124件。人民法院对包括上述案例在内的系列案件的审理裁判,在有效制止侵害专利权行为,保护专利权实施的基础上,考量专利技术方案在产品中的贡献度及专利产品的市场价值,合理确定赔偿数额,避免了发生商业性维权隐患。
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
【基本案情】2017年12月至2018年6月,被告人董某雇佣被告人高某等人在董某经营的小娟通讯器材经营部销售假冒“oppo”“vivo”注册商标的翻新手机。2018年6月13日,兰州市公安局查获董某、高某藏匿的假冒上述商标的翻新手机422部。2019年1月,公诉机关以被告人董某、高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董某、高某明知销售的商品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为牟取非法经营利益,销售数额巨大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其行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遂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
【典型意义】该案系我省实行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后由知识产权庭审理的第一起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通过刑事审判依法加强对企业商标权的保护,为知名品牌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法律支撑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3.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永和食品(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是“永和豆浆”三个不同标识注册商标的商标权人。2016年6月,上海弘奇永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授权取得三个注册商标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占许可使用权,并被许可有权进行维权。“刘闯永和”注册商标是刘宗闯经核准注册的商标。2018年5月,甘肃刘闯永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独占许可高菁在授权区域依法使用“刘闯永和”品牌。2018年5月31日,高菁注册成立平凉市崆峒区刘闯永和豆浆南门十字店。弘奇永和公司发现平凉刘闯永和豆浆店在其店面门头、店内装饰装潢等处突出使用“台湾永和豆浆”标识,认为侵害了其商标权,遂提起诉讼。平凉中院认为,平凉刘闯永和豆浆店构成了对案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遂判决平凉刘闯永和豆浆店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弘奇永和公司经济损失。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向省高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通过该案的审理,一方面统一了本辖区此类案件的裁判尺度,起到了示范引导作用;另一方面也警示经营者要正确使用商标,不得通过不当使用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
4.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丹东登海良玉种业有限公司为“良玉99号”植物新品种权的持有人。2017年8月,该公司在酒泉市肃州区金佛寺镇西寨村8组发现疑似“良玉99号”杂交玉米种,遂申请公证证据保全并委托北京玉米种子检测中心对公证处提取的玉米样本进行鉴定,结论为“相同或极近似”。2017年9月,肃州区农牧局调查核实谢某在该村8组制种39亩,并对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谢某于同年对该39亩制种玉米进行青贮销毁。2018年3月,良玉种业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谢某停止侵犯其植物新品种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维权费用。酒泉中院认为,良玉种业公司提交的《公证书》所载制种面积与行政执法过程查明的制种面积差距明显,且所附视频资料亦无法确认取样玉米地即在谢某耕种土地范围之内,遂判决驳回良玉种业公司的诉讼请求。省高院二审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该案的审理对于规范公证行为,引导知识产权权利人正确取得具有充分证明力的公证证据,最大限度保障自身权利具有积极意义。
5.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是《流行歌曲经典——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会员作品精选集(第二辑)》的著作权人。嘉峪关梦想王国餐饮店系个体工商户,经公证机关公证取证,发现嘉峪关梦想王国餐饮店经营的包厢内歌曲点播机上存储有《paradise》等164首音乐电视作品属于《流行歌曲经典——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会员作品精选集(第二辑)》中的作品,且对外提供点播服务。音集协据此请求判令嘉峪关梦想王国餐饮店向其赔偿侵权损失。嘉峪关中院认为,嘉峪关梦想王国餐饮店未经音集协的许可,该行为侵害了原权利人滚石公司对其音乐电视作品的放映权,遂判决嘉峪关梦想王国餐饮店赔偿侵权损失。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提起上诉,省高院二审后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该案中人民法院结合庭审证据情况、地域经济发展水平以及行业发展现状等因素作出判决,既做到了打击侵权行为、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又兼顾了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益,合理平衡了各方当事人的利益。
6.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2010年,中国-阿拉伯化肥有限公司获得名称为包装袋(撒可富五)的外观设计专利权。2019年,在泾川县丰台乡林民农资经销部内查出假冒撒可富商标的化肥11袋,该公司遂提起诉讼。兰州中院审理认为,林民农资经销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的目的销售与外观设计专利相同的产品,侵害了中阿化肥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权,遂判决林民农资经销部停止侵权并赔偿中阿化肥公司损失。
【典型意义】该案的审理不仅体现了法院对企业全方位、多维度保护知识产权的支持与提倡,也体现了人民法院对不同性质市场主体予以同等保护的司法理念。
相关新闻
- 2020-04-23白银市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 2020-04-17甘肃省公布消费者权益保护10大典型案例
- 2020-02-14甘肃公安2019年十大精品案例出炉
- 2019-07-16甘肃省公布第二季度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