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苏某等17名被告人涉黑案件
原标题:金川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苏某等17名被告人涉黑案件
中国甘肃网6月1日讯 据金昌日报报道(记者王玉龙)5月25日至28日,金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金川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苏某等17人、被告单位金昌市某硅石矿公司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等犯罪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至2017年,被告人苏某纠集社会闲散人员牛某某、陈某某等人实施非法讨债活动,后又网罗前科劣迹人员刘某、马某及社会闲散人员成立了某矿业公司,以公司及个人名义非法高利放贷,以暴力或软暴力方式进行讨债,形成了以苏某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并实施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采矿、开设赌场等犯罪,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在我市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
此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金川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第一起涉黑案件。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庭审前,金川区人民法院组织控辩双方召开了庭前会议,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三项规程”的要求,就相关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制定了庭审和警务保障等预案。庭审中,合议庭就检察机关指控苏某等17名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和事实,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分别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围绕定罪和量刑等情节充分发表了意见,17名被告人依次做了最后陈述。因案情复杂、涉案人数较多,该案将择期宣判。
部分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以及被告人亲属等共60余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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