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侧记
原标题:迎接社区矫正的法治春天——兰州市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侧记
6月5日,《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现场,来自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街道司法所干警王艺蓉、苏胤宁朗诵诗歌《勿忘初心,继续前行》。记者杨丹摄
“我们是普法宣传的百灵鸟,我们是法援帮扶的信天翁,我们是调解矫正的孺子牛,我们是法治安邦的定盘星……”6月5日9时40分许,伴随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街道司法所干警声情并茂、铿锵坚定的诗朗诵——《勿忘初心、继续前行》,全市《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在中山桥南广场拉开帷幕,各区县宣传活动在当地同步启动。
“宝宝们,上午好!这里是兰州司法直播间,今天的主题是‘和你聊聊社区矫正’。”在演出舞台西侧,甘肃天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甜通过微博、今日头条等平台同2700余名网友和主持人积极互动,逐条解答网友提问。
“《社区矫正法》对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法治化,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兰州意义重大。”兰州市司法局局长李自武介绍说,自2010年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兰州市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教育好”的工作思路和“全员接收、分类管控、有效施教、解矫跟踪”的工作要求,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矫正水平显著提升,累计接收1.3万余名社区矫正对象,未发生过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再犯罪率始终保持在0.04%以内,远低于全国0.2%的平均水平。
活动现场,兰州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单位的宣传展台前,市民有序领取宣传资料并进行政策法律咨询。左胸前统一贴有“法治青年志愿者”圆形图标的社区矫正对象代表,参与到向过往行人发放宣传资料的队伍当中,表示在法律的监督和自身的努力下,潜心悔改,重拾信心,做平安兰州建设的一份子。
据了解,在7月1日《社区矫正法》施行之际,兰州市将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广泛开展《社区矫正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网络、进寺院“八进”活动。(记者 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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