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高院推"跨域集中审判"模式 促黄河流域生态司法保护
图为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海波发言。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兰州7月8日电 (记者 崔琳)近年来,甘肃法院系统注重完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模式,通过全面实现跨域集中审判,设立兰州环境资源法庭,将卓尼林区基层法院拓建为“洮河林区法院”,集中管辖太子山、莲花山、尕海-则岔三个自然保护区的案件,推动了洮河流域跨区划司法保护及全流域协同治理。
近日,黄河上游川甘青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司法协作会在四川省阿坝州若尔盖县召开,参会的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海波作如上表述。
会议期间,四川、甘肃、青海三省及阿坝州、甘南州、果洛州三州法院和检察院,就“黄河上游生态环境保护”签订框架协议,共谋构建三地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协作路径,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强大合力,旨在以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母亲河。
图为黄河上游川甘青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司法协作会会场。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供图
张海波作《加强黄河上游生态司法保护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主旨发言时指出,甘肃地处西北地区的中心地带,是黄河的重要水源涵养区和补给区,是我国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把黄河治理保护好,是甘肃必须担好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
张海波介绍说,近年来甘肃法院系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障黄河长治久安。期间,及时出台了指导性意见,加强了流域内司法协作、整治重点部位生态问题,将黄河流域生态司法保护逐步向纵深推进。此次司法协作会,有助于利用司法手段推动流域资源集约利用和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下一步,川甘青将携手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齐心协力推动生态环境多元共治,努力构建黄河上游川甘青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协作路径,不断开创黄河流域生态司法保护新局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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